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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心跳五分鐘 將可器捐  
 
 
2013/02/23 【聯合報╱記者施靜茹/台北報導】  

國外行之有年的無心跳器官捐贈,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昨獲初步共識:在加護病房無法完成兩次腦死判定的器捐者,心跳停止後五分鐘內,將裝上葉克膜摘取器官;但急診心肺衰竭者除外。

台灣一年有近八千名患者等待器官捐贈,希望延續生命。器捐中心董事長李伯璋說,但國內一年只有兩百人捐贈;其中一百人還因不符腦死判定標準,無法完成器捐大愛,或只能捐出眼角膜、骨骼等身體組織。

台大醫學院社會醫學科主任蔡甫昌說,無心跳捐贈,是摘取心跳停止死亡的患者器官,相較於現行腦死患者仍有心跳的器捐,更符合醫學倫理。歐美等國實施近廿年,三分之一器捐來源都屬此類。

無心跳器捐 需法界認可

【聯合報╱記者施靜茹/即時報導】

根據人體器官捐贈移植條例,現行器官捐贈流程,須經捐贈者、家屬同意,確認捐贈者昏迷指數三分以下,兩名醫師撤除其維生系統後無法自主呼吸,判定為第一次腦死;再過四小時做二次腦死判定,才能摘取器官。

衛生署醫事處科長呂念慈指出,若是加速器捐者的死亡判定,如無心跳器捐,只要法界同意即可實施;但若涉及「人體器官移植條例」改變,就需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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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捐考慮新增「無心跳捐贈」
 
 
【聯合晚報╱記者黃玉芳/台北報導】  

 
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明天將討論「無心跳捐贈」摘取器官準則,希望讓器官捐贈除了腦死捐贈以外,新增來源。報系資料照

目前僅限腦死器捐

國內器官來源稀少,尤其以腎臟等待人數最多,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明天將討論「無心跳捐贈」摘取器官的準則,初步訂定,經過兩位專科醫師判定死亡已不可避免、撤除維生設備後,心跳停止兩分鐘可摘取器官移植。希望讓器官捐贈除了腦死捐贈以外,新增來源。

國內器官捐贈目前需經過兩次的腦死判定,加上國人捐贈風氣仍有待推廣,以致每年有七、八千人苦苦等候器官移植,去年捐贈者就不到200人。

為了改善長期以來器官捐贈數與等候移植人數間的差距,除現行經腦死判定的捐贈外,國內正考量以心臟停止跳動後進行捐贈作業的可行性,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明天下午將邀集各界討論相關的作業程序。

 

「無心跳器官捐贈摘取準則」由台大醫院創傷醫學部主任柯文哲操刀撰寫。柯文哲說,不少患者有意願捐贈器官,卻不符合腦死判定程序。例如他曾經遇過一名研究生因為躁鬱症跳樓自殺,急救輸血1萬6000cc仍血流不止,骨盆腔全碎,媽媽知道救不回來,願意讓兒子捐贈器官,但是研究生沒有腦死,完全不符合腦死判定程序,家屬的一番美意只能作罷。

還有一些車禍、外傷的患者,如果傷及肺部,在腦死判定程序中,有一道程序是「停止呼吸測試」,需停止呼吸器10分鐘,患者根本撐不過腦死判定階段。

在準則中初步訂定,經兩名相關專科醫師確定為生命末期、死亡已不可避免、並在家屬同意撤除維生設備、心跳停止2 分鐘後,可以摘取器官。

柯文哲也說,心跳停止的器官捐贈者,除了心臟之外,其他器官都可以捐贈,不過術後的移植成功率較腦死捐贈者差。因此國外作法認為對於需腎臟移植者幫助最大,因為腎臟移植若失敗,還可繼續洗腎。

以國外的經驗,同意無心跳器官移植後,約有8%至25%的換腎者,是接受無心跳的器官移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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