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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肝者 肝臟會再生

聯合報 記者吳佳珍/專題報導

自1963年全球第一例肝臟移植成功之後,肝臟移植被視為治療肝癌的重要方式,但由於初期治療效果不佳,直到1996年醫界遵循「米蘭標準」以及之後的加州大學舊金山分校移植標準,經由換肝來治療肝癌,成為病人重生希望之所繫。

台北榮總一般外科主治醫師夏振源說,當年米蘭標準,是肝腫瘤是單顆且不大於5公分;或者腫瘤數目最多3顆,且每顆大小不大於3公分,適合進行肝臟移植。後來加州大學舊金山分校(UCSF)提出較為寬鬆的規範,即為現在健保署採用的給付條件,也就是單一腫瘤最大直徑不超過6.5公分,若為多顆腫瘤,顆數最多不超過3顆,最大顆的直徑不超過4.5公分,總直徑不超過8公分,在此條件下,接受肝臟移植者5年的存活率可以達到75%以上;另外,除了腦死捐肝,活體捐贈必須是五親等內的成年人才能捐贈肝臟。

國泰醫學中心肝臟移植小組主任連恆煇表示,亞洲地區如韓國、日本、香港或台灣,都以親屬捐肝較為常見,成人捐肝給成人是捐面積較大的右肝,捐給小孩則捐面積小的左肝,右肝大概可捐出60%~70%,左肝則可捐出30%~40%,若特殊情況,可以捐出70%的「擴大右肝」,即右肝加上部分左肝,但都需經過精密的計算,包含捐贈者與受贈者的身體狀況、體重和所需肝臟的容積等。

「肝臟是會再生的。」夏振源說,肝臟移植後約3至4個月就可以長到穩定的重量,捐贈者及受贈者的肝臟則在術後一年內繼續成長,長到約為原來的肝臟體積的八至九成,而且功能不受影響。

通常,捐肝者手術後,腹部會留下一個大大的反L形傷口,受肝者的肚子則會有一個賓士車標誌的形狀。

臺大醫院外科部主治醫師吳耀銘表示,活體捐肝手術困難度相當高,因為肝臟到處都是血管,一不小心就引起大出血,尤其傳統肝臟捐贈手術會留下3道長達40~50公分的「賓士形」的大傷口,容易增加併發症或傷口感染的機會;為了縮小傷口、降低併發症,臺大醫院團隊首度進行「機器手臂活體右肝捐贈微創手術」,在捐贈者腹部開出5個約1公分大小的傷口進入腹腔內,進行右肝捐贈切除手術,切除手術完成後,在捐贈者下腹部切出約8公分傷口取出肝臟,接著為父親進行肝臟移植手術。

 
原本捐贈者取出部分肝臟,會在上腹部留下40公分長的「賓士形」傷痕(上圖),微創手術只開5個約1公分的小洞,且下腹部傷口只有原來的1/5,可隱藏在下腹部的褲緣內(下圖)。(圖片提供/吳耀銘醫師)

活體肝臟移植最重要的考量其實是身體健康的捐贈者,在成人捐贈給成人的活體肝臟移植手術中,捐贈者往往需要捐出總體肝容積百分之六十到百分之七十給受肝者「當然減得越小風險越高,但是,我們減到適當、可以放得進去,安全放進去就夠了。」

高雄長庚醫院陳肇隆院長表示:左葉和左側葉的肝臟因為比較小,通常捐給兒童或是體型比較小的大人,捐贈右肝的捐贈者,通常捐給成年人或是體型較大的青少年。捐肝者術後第三天就可以進食以及下床活動,一個星期左右就可以返家休養,肝臟的再生,在術後三個月到半年就可以達到原來的百分之八十到百分之百,肝功能指數會在術後一、兩周恢復正常或接近正常。

手術後之恢復:術後第三天,大部分的捐肝者即可進食及下床活動,術後一週左右,捐肝者就可返家休養。肝臟的再生,會在術後的三個月到半年達到原來肝臟容積的百分之八十至百分之百。術後半年,捐贈者須在門診接受肝功能檢驗和電腦斷層掃描,以評估肝臟再生的程度。肝功能指數,通常會在術後一、兩週內恢復正常或接近正常。捐贈者術後宜保持正常之生活作息,正常節制的飲食與適量運動,術後三個月宜避免過度激烈的運動及酒精類、或刺激性飲料及食物,其餘並無特殊之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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