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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型肝炎病毒抗體(Anti-HCV)與C型肝炎病毒核酸 (HCV RNA)

肝炎是一種因肝臟細胞的發炎導致肝細胞的損傷破壞而引起的肝臟疾病。引起肝炎的原因很多,如果是由C型肝炎病毒感染所造成的就叫做C型肝炎。C型肝炎病毒主要是藉由輸血、血液噴濺、性行為、共用注射針頭等途徑而傳染,稱為水平傳染。另有垂直傳染,指帶原的母親將C型肝炎病毒經由胎盤傳染給胎兒,台灣有5%的C型肝炎經由此途徑傳染。因此輸血、性行為、共用針頭、針灸、刺青、紋眉、穿耳洞、共用牙刷或刮鬍刀、都可能感染。

 

當人體感染C型肝炎病毒(HCV)後,體內會產生C型肝炎病毒抗體(Anti-HCV),這些抗體對於C型肝炎病毒並不具有保護力,即不能消除體內的C型肝炎病毒。(欲查詢更詳盡資料者,請參考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站傳染病介紹http://www.cdc.gov.tw

捐血篩檢是採用酵素免疫分析法(Enzyme Immunoassay;EIA)來偵測血液中病毒的抗原(Antigen)或抗體(Antibody),例如C型肝炎病毒抗體(Anti-HCV),以作為捐血人血液感染的指標。然而,從遭受病毒感染至可檢測到體內所產生的C型肝炎病毒抗體之前,有一段免疫反應的空窗期,在此期間以EIA進行檢驗可能無法檢測是否受到病毒感染,此段檢驗空窗期時所捐的血液可以是造成病患輸血後感染的重要原因。

除此,還須加測新型的多項病毒核酸篩檢(Multiplex NAT),可同時偵測數種病毒核酸的存在,例如B型肝炎病毒核酸(HBV DNA)、C型肝炎病毒核酸(HCV RNA)。此法具有極佳的敏感度及特異性,可以將C型肝炎的檢驗空窗期由83天縮短至23天,有效減少輸血後病毒感染之機率。

由於C型肝炎可經由輸血傳染,因此,捐血人所捐贈的每一袋血液都要經過C型肝炎病毒抗體(Anti-HCV)及多項病毒核酸篩檢(Multiplex NAT),兩項中任一呈陽性反應的血液必須銷毀,不供給醫療使用,捐血人請暫緩捐血,進行複檢;兩項都呈陽性反應的捐血人,建議到醫院看肝膽科,請勿再捐血。

複檢呈陽性反應者,表示C型肝炎病毒可能或仍持續存在體內,可經由血液傳染給他人,請再次複檢且暫緩捐血,並到醫院肝膽科做追蹤。複檢均呈陰性反應者,請再加入捐血的行列。   

如想進一步了解C型肝炎相關知識,請至各捐血點索取衛教說明或參閱本會網站「衛教專區」。(http://www.blood.org.tw/Internet ... d=6381&pid=3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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