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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用藥原則 為C肝口服新藥把關

聯合報 記者李樹人/台北報導  2017-03-04

C肝患者盼望已久的口服新藥給付,終於上路,日前某醫學中心傳出一名嚴重肝硬化患者服用新藥後,不幸死於肝毒性,引起疑慮。為此,高醫大附設醫院肝膽胰內科主治醫師戴嘉言提出三大用藥原則,呼籲消化專科醫師嚴格把關。

 
口服C肝新藥治癒率達9成5以上,醫師提醒患者,務必規律用藥,才能消滅C肝病毒。 記者李樹人/攝影

第一原則為治療C肝同時,務必注意部份C肝口服新藥容易與降血壓、降血脂、抗凝血等藥物,產生藥物交互作用,因此,選擇新藥時,醫師應該根據患者個人狀況,謹慎評估用藥。

戴嘉言解釋,不少C肝患者合併高血壓、高血脂等慢性病,在選用口服新藥時,即應考慮到藥物交互作用。如因交互作用引發副作用,而停用口服藥物,患者將損失僅一次健保給付機會。戴嘉言提醒患者,就醫時,務必主動告知醫師,自己目前服用那些藥物,由醫師擬訂治療對策,就可不必因為C肝治療,而停止服用慢性病藥物。

第二原則為醫師應該仔細評估患者肝硬化狀況,依照治療準則,C肝患者必須符合第三級肝臟纖維化,或是初級肝硬化等條件,才能申請給付。如果肝硬化較為嚴重,則不適合服用新藥。

第三原則為C肝患者應接受病毒突變檢測(RAV),確認病毒是否突變,選擇適合藥物。戴嘉言指出,如果患者並無抗藥性、病毒無突變,就可服用六個月療程的口服新藥。

健保有條件給付口服新藥,間接大幅降低自費價格,戴嘉言提醒,有治療急迫性的C肝患者,不要因為等待健保給付而拖延治療,如果經濟情況允許,應把握新藥治癒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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