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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急救還是折磨 加護病房護理師的告白

中央社記者陳偉婷台北17日電  2017-06-17

「是不是真的要急救?」問題看似很簡單,但對末期患者,急救可能壓斷肋骨、口鼻流血、電擊時胸部一片焦黑,外科加護病房護理師林佳嬡的病房實錄,可能會讓人有更多反思。

 
為了讓更多人了解急救及急救副作用,台北慈濟醫院外 科加護病房護理師林佳嬡結合攝影專長,拍攝一系列「 DNR」(拒絕心肺復甦術)照片,逐一解釋急救過程, 包含壓胸、輸血、插氣管內管、強心針等藥物注射、心 臟電擊等。 (林佳嬡提供) 中央社記者陳偉婷傳真

李爺爺病重、多重器官衰竭,心跳漸趨停止。一旁太太哭喊,「不管,求求你們救」,醫護輪番跳上去幫爺爺急救,胸部一壓就壓斷瘦弱肋骨,血從口鼻不斷湧出來。

這樣的場景在醫院屢見不鮮,當急重症患者面臨生死交關,家屬常懷抱「不放棄最後一絲希望」、「我放不下他」;對車禍或是急性損傷病人,急救或許是生命延續環節,但對重症末期患者,急救可能是無效醫療,也常造成極大痛苦,無法安詳、有尊嚴離開。

台北慈濟醫院外科加護病房護理師林佳嬡每天都會接觸到需要急救的病人,也常問家屬「如果患者狀況不好了,你們要不要急救」?慌了手腳的家屬可能根本不知什麼是「急救」,但太突然、還無法接受家人將離開,都希望窮盡一切方法爭取病人存活機會。

 
為了讓更多人了解急救及急救副作用,台北慈濟醫院外 科加護病房護理師林佳嬡結合攝影專長,拍攝一系列「 DNR」(拒絕心肺復甦術)照片,逐一解釋急救過程, 包含壓胸、輸血、插氣管內管、強心針等藥物注射、心 臟電擊等。 (林佳嬡提供) 中央社記者陳偉婷傳真 106年6月17日

為了讓更多人了解急救及急救副作用,林佳嬡結合攝影專長,拍攝一系列「DNR」(拒絕心肺復甦術)照片,逐一解釋急救過程,包含壓胸、輸血、插氣管內管、強心針等藥物注射、心臟電擊等。

「我常常覺得,如果家屬知道急救過程有多折磨、多辛苦,他們就會慎重考慮要不要做」;林佳嬡說,壓胸標準動作是雙手要下壓胸部5公分深度,如果是瘦弱病人,可能壓幾下就聽到「喀喀」骨頭斷掉聲。

氣管內管達30公分,會從鼻腔經由口腔深入肺,不僅放置過程不舒服,插管後無法講話、吃東西,一定得再插上鼻胃管;電擊常被電到胸前一片焦黑;為救回病人虛弱生命,需在頸部打上中央靜脈導管加入針劑藥物,幾分鐘可能就需要打一支強心針、升壓劑,患者心臟負荷不了、心跳爆衝、雙手雙腳可能都會變黑。

林佳嬡分享加護病房實錄,曾有80餘歲爺爺狀況很不好,已快離世,醫護人員一再向配偶確認,「是不是真的要急救?」,奶奶不捨常伴左右老伴要走,直嚷「如果他走了,我也要跟著去死」。醫護人員只好盡全力急救,但所有醫療處置都做了,爺爺身上插滿管路,壓胸也壓了半小時,奶奶還是堅持「幫我繼續壓」。

另一對老夫妻,奶奶同樣不捨先生將走,堅持醫護救到底,醫生壓胸壓超過30分鐘,奶奶仍不願放手;直到她不小心從病床旁看到老伴被壓胸時,因肋骨斷裂,加上插管,鮮血不斷從氣管內管流出,還有骨頭被壓碎聲,奶奶才甘願放棄,甚至在病床邊暈厥。

急救中的壓胸是為讓心臟的血打到身體其他部位,但效率不佳,非常耗費人力,壓5到10分鐘一定要換人。林佳嬡說,有些家屬為「留一口氣」、「等兒子/女兒來見最後一面」,硬是拜託醫護一定要繼續壓胸,往往超過半小時還繼續壓。

林佳嬡說,如果醫護人力不足,可能會使用自動心肺復甦器,設備架在患者胸部上方,設定好壓多久、押的頻率,把原是救命的處置變成儀式性拖延。

裝上自動壓胸器後,醫療人員慢慢退出急救區,整個空間只剩下機器、監視器、患者身上數條管路,還有自動壓胸器規律打出壓胸聲,陪伴不再有意識和呼吸患者。「那樣的場景很冰冷,也沒有人性」,林佳嬡回想起來,語氣仍有滿滿不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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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想善終家屬不放手 醫護最為難

中央社記者陳偉婷   2017-06-17

30餘歲吳先生長期壓力大,腦出血送醫,命在垂危。他健保卡有安寧、放棄急救註記,不過太太不捨,堅持要救。患者、家屬意見不一致,最讓臨床醫護為難。

 
末期患者要不要施行急救,對醫護、家屬常是兩難。台 北慈濟醫院外科加護病房護理師林佳嬡說,臨床最常遇 到的狀況是「意見不同」,如患者早已註記放棄心肺復 甦、但家屬執意要救;或家屬中有人想救,有人認為要 放手,讓患者不痛苦、安詳離世。 (林佳嬡提供) 中央社記者陳偉婷攝

預立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可自主決定末期狀況的醫療意願,可抉擇的項目包含是否接受緩和醫療、不施行心肺復甦術(DNR)、不施行維生醫療,並可註記在健保卡,若突遇重大變故,醫護可據此了解患者意願。

根據即時統計資料,今年同意預立同意安寧意願註記超過3萬人,累計總人數近44萬人。不過,臨床醫護發現,就算患者預立醫療決定,但可能有超過5成的患者家屬,仍希望醫護「一定要救」。

對車禍或是急性損傷患者,急救或許是生命延續關鍵,但對於重症的末期患者,急救的醫療處置,包含心肺復甦、插氣管內管、電擊、施打針劑藥物、輸血等,可能是生命無法承受之重,更可能是無效醫療。

 
末期患者要不要施行急救,對醫護、家屬常是兩難。台 北慈濟醫院外科加護病房護理師林佳嬡說,臨床最常遇 到的狀況是「意見不同」,如患者早已註記放棄心肺復 甦、但家屬執意要救;或家屬中有人想救,有人認為要 放手,讓患者不痛苦、安詳離世。 (林佳嬡提供) 中央社記者陳偉婷傳真 

末期患者要不要施行急救,對醫護、家屬常是兩難。台北慈濟醫院外科加護病房護理師林佳嬡說,臨床最常遇到的狀況是「意見不同」,如患者早已註記放棄心肺復甦、但家屬執意要救;或家屬內部意見不一致,有人想救,有人認為要放手,讓患者不痛苦、安詳離世。

一名30出頭歲年輕人,工作壓力大,一日突然昏倒,送醫發現大片腦出血,短時間可能就離世,醫護發現,他有註記不施行心肺復甦,但太太沒辦法接受先生將逝的衝擊,希望醫護救到底。

「這樣真的很矛盾」,林佳嬡說,當患者個人意願和家屬衝突時,「變成醫護要承擔責任」,但醫護通常都害怕醫療糾紛,只好尊重家屬、盡力搶救,避免日後挨告,「常覺得患者就算預立抉擇,仍是徒勞」。

林佳嬡說,患者家屬常限於「放手就是不孝」、「病人還年輕、醫療還是無限可能」而不捨,但也有部分是為了爭產,「各種八點檔劇情都曾在病房上演」。

衛生福利部醫事司長石崇良說,重症末期病人可預期近期會死亡,會預立醫療抉擇都是希望能善終,家屬應該尊重其個人意願。但臨床上確實常發生家屬還是希望要救,讓醫護兩難的局面。

「醫護現在常如驚弓之鳥」,石崇良說,擔心家屬情緒、害怕可能被告,尤其若打官司,醫護還可能要舉證,就算家屬「告不成」,醫護在過程中仍會非常痛苦,只好尊重家屬訴求。

為了不讓家屬、醫護為難,石崇良鼓勵民眾應預立決定,不要把決定留給家屬;家屬也應該尊重患者想要善終的意願。

高雄榮民總醫院安寧病房主治醫師薛光傑表示,醫療要以病人為中心,應站在病人角度思考;若可預立醫囑,指定醫療委任代理人,或醫療團隊與家屬可開家庭會議凝聚共識,避免無效醫療,能讓重症末期患者尊嚴的、安詳離開,也可減輕家屬眼睜睜看病人受折磨的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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