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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臟移植 治療肝癌的選擇
 
 
【聯合報╱李威震/林口長庚醫院肝臟及移殖外科主治醫師】

 
肝臟移植治療肝癌的選擇 記者陳立凱/攝影黏土製作/吳懿雯非報系

根據衛福部資料,台灣每年有1萬3000人死於肝病和肝癌,占總死亡率8%,顯示每40分鐘就有一人死於肝病和肝癌。

造成肝硬化常見原因為B型及C型肝炎、酗酒、脂肪肝等,肝硬化常伴隨出現肝癌,目前根治肝硬化、肝癌最有效的治療方法是肝臟移植。

肝臟移植是把生病的肝臟摘除,再植入新的肝臟。當然,要植入新的肝臟,必須要有新肝臟來源,國內,甚至整個亞洲地區,器官捐贈觀念尚未普及,大部分的新肝臟來自於自己的親屬,即活體肝臟移植。

活體肝臟移植是由健康捐贈者,取下部分肝臟進行移植,根據現行法律,必須是五親等內的成年人才能捐贈肝臟。經過肝臟移植團隊了解及評估,取下捐贈者肝臟的右葉、左葉或一部分來移植。由於肝臟具再生能力,肝臟捐贈者的肝臟,會慢慢長回原本大小,一般術後一個月,肝臟體積會恢復到原來的65至75%,三個月後即會恢復到90至100%。

然而,活體肝臟移植運用於肝癌治療,並非毫無限制,肝臟移植進行時,雖然已把長有肝癌的肝臟整個摘除,但對於較晚期的肝癌,仍然會復發,因此運用肝臟移植治療肝癌,必須用於早期肝癌。

目前健保給付標準,必須合乎舊金山加州大學設定條件,單一腫瘤最大直徑不超過6.5公分,若為多發腫瘤,顆數最多不超過3顆,最大直徑不超過4.5公分,總直徑不超過8公分,另外必須無大血管侵犯,也沒有遠端轉移,在此條件下,5年的存活率可以達到70%以上。

肝臟移植同時可以根治肝癌及肝硬化,肝癌、肝硬化已不再是絕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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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臟移植介紹

肝臟移植-末期肝病及肝癌之最終治療方法

  肝炎、肝硬化及肝癌堪稱為我國的「國病」。導致肝硬化的疾病,包括B型及C型病毒性肝炎、酒精性肝炎、先天性肝臟代謝疾病、不明原因之肝硬化、原發性疸汁性肝硬化及原發性硬化性膽管炎等;在兒童方面,最常見的則是膽道閉鎖造成的肝硬化。病患一旦進入肝硬化階段,會逐漸產生各種併發症如腹水、自發性腹膜炎、食道靜脈曲張破裂出血、肝昏迷等或併發肝癌,最終因出血性休克、敗血症、肝衰竭或肝癌等原因而死亡。

 

什麼是肝臟移植?

  顧名思義,肝臟移植是切除原有敗壞肝臟,再植入健康肝臟,以期讓患者重新獲得正常肝功能及生活,對於末期肝病及肝癌患者而言,是目前唯一積極有效的終極治療方法。近20年來,肝臟移植的發展在免疫學的長足發展及新型免疫抑制劑的問世與應用,加上手術與術後醫療照護技術之進步,已成為一成熟的臨床治療方法。

肝臟移植的存活率?

  台灣的肝臟移植水準已與世界同步。 目前手術後之一年存活率可高達85%,五年存活率亦可達60%左右。更重要的是,移植成功的患者中有80%重新獲得自理生活的能力,更有50%的患者重新回到工作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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