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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健康食品可健身、治病?別傻了!
 
 
【中時健康 楊格非/台北報導】

  在地下電台、部分電視頻道經常販售宣稱具有保健效果的食品,就有民眾花了近兩百萬元購買,吃了之後,卻一點效果都沒有。衛生署強調,不管健康食品或一般食品都不可能具有療效,民眾不要被誇張的廣告所誘惑。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組長蔡淑貞表示,僅有取得健康食品許可證的產品可以宣稱經衛生署審查通過的保健功效,但也不可提及任何療效。其他食品更是不得廣告或標示任何特殊。

  蔡淑貞強調,無論健康食品或一般食品,本質仍是食品,都不具有醫療效能,因此絕對不可宣稱具有療效,違反規定者一經查獲,即可依據健康食品管理法或食品衛生管理法嚴處。

  如何辨別健康食品?蔡淑貞解釋,具有保健功效的食品,必須先向衛生署申請健康食品查驗登記,通過審查後取得「衛署健食字號」或「衛署健食規字號」及健康食品標章(小綠人標章),才能依審查認可科學驗證,宣稱功效。

  未經核准廠商不得擅自製造或輸入健康食品,也不得標示或廣告為健康食品或健康食品所具有的保健功效。如果違反規定,就將受罰。

  目前衛生署核准健康食品共有180項,產品名單、產品資訊(包括原料成分、製程、保健功效成分含量、核可之保健功效敘述、攝取量及其注意事項、安全及保健功效評估資料等),已公布於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網站。

衛生署審核通過之健康食品一覽表

  提醒消費者,在選購健康食品前務必『停』--「冷靜思考是否確實有需要及對健康是否有幫助」。仔細『看』--閱讀包裝上之「標章及核准字號」、「警語」、「注意事項」、「建議攝取量」及該產品「保健功效」實質意涵。

  另外,食用前請務必『聽』--請教「醫師或營養師等專業人員」之建議,才能正確選購食用真正對自身狀況有助益的健康食品。身體有任何不良狀況,仍應循正常醫療管道診治,切勿自行食用誇大功效或療效產品,以免花錢又傷身。

  蔡淑貞強調,各種食物都有不同種類及含量的營養,最好能廣泛的選擇食物,以達到均衡的目的。一般人平時如能均衡攝取各類飲食,已可獲得足夠的營養,無需特別補充,更無需大量攝取,以免造成身體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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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視廣播違規廣告氾濫 衛生署擬重罰300萬元
 
 
【中時健康 楊格非/台北報導】

  喝蜆精,可治療肝病?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公布今年度7月至9月「醫療、藥物、化粧品及食品違規廣告監控計畫」報告,監控電視、電台廣告3693則,查獲355則涉及違規,其中食品違規比率最高,占到8成。

  如果以產品分類,違規次數排名前5名分別為薑蜆真情、昇暘清唐速膠囊、四稜粉藤、魚鱗膠原蛋白、維力康護肝膠囊。部分產品多次違規,食品藥物管理局打算提高罰則,最高可處以300萬元罰金。

  分析監控數據,違規廣告產品型態,以食品廣告285件最多,佔80.3%為首,化粧品廣告24件佔6.8%次之,而違規廣告宣稱效能類型又以「強化骨骼肌肉機能」、「減肥瘦身功能」、「肝臟解毒功效」分據前3名。

  食品藥物管理局7至9月統計顯示,電視刊播違規廣告次數,以「好萊塢電影台」監錄到22次為最高,其次則為「超視」19次。電視違規廣告商品以「薑蜆真情」查獲24次居首位,「昇暘清唐速膠囊」查獲21次,排名第二。

  至於電台刊播違規廣告,以「桃園電台」7次為最高,其次「正聲廣播電台虎尾台」違規達6次,其中電台違規廣告商品「得麗血力旺」、「百寶蟳殼精」、「揚山勇泉散」、「揚山通血止風丸」、「太極牌金花丸」等,都查獲2次。

  刊登製作違規廣告,會受到哪些處罰呢?食品藥物管理局指出,除了衛生機關處分刊播違規廣告的產品業者外,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也協助進行行政指導,以促使違規廣告儘速停播。

  涉及違規的廣告都已交由地方衛生局依法查處。據統計,99年1至8月,衛生機關處分違規藥物、化粧品及食品違規廣告案件,總計開立行政處分7847件,罰鍰金額高達新台幣1億9505萬元。

  由於目前罰鍰額度太低,以致業者干觸法令,食品藥物管理局決定修法,未來不管是食品、化妝品、健康食品,如果被判定是違規廣告,最高可以處以3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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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基會:九成健康食品不健康美麗有陷阱

現在很多民眾喜歡購買健康食品,但消基會昨日提醒民眾,目前經衛生署發出健康食品許可證的產品,不過68件,網路上所販賣的健康食品,有90%以上都不在衛生署正面表列的健康食品範圍內。

以國人常用、主要成份為葡萄糖胺的保骨藥「維骨力」為例,消基會就發現市面上充斥著眾多宣稱具同樣功效,卻在葡萄糖胺之外,胡亂添加其他成份的食品,消基會食品委員會委員徐源泰表示,最好不要同時使用健康食品與藥物,因為不少健康食品可能含有類似葡萄柚等成份,容易造成血中飽合濃度提高,干擾藥物的吸收及功效,進而造成肝、腎負擔等問題。

消基會副秘書長游開雄指出,「純天然成分」也是健康食品容易讓消費者心動的廣告巧語,但事實上,天然卻並不一定等同於安全,某些天然物還含有毒性物質,如曼陀羅花、夾竹桃等植物,即便是無害的素材,在經過不同廠商特殊加工,或是不當的配方、劑量調配下,也可能轉變為有害,嚴重者更可能使病人病惡化。

消基會建議民眾,不要輕易相信任何標榜可「立即見效」、「治好癌症」的健康食品廣告,因為健康食品仍屬食品,只是作用較溫和、副作用較少,並沒有神奇的功效,且購買健康食品時,一定要認明是否有衛生署的許可證號。

選擇健康食品的注意事項

 由於國內健康食品市場景氣良好,再加上高齡化社會的到來和自我保健的意識高漲,有些不肖商人趁機吹噓其神奇療效,以求擴大生存空間,如此不但失去追求健康的意義,更嚴重地誤導人們對健康食品真正含義的認識,影響健康食品應有的存在價值。當然最重要的是消費者在選擇適合的健康食品時,應有適當的判斷力,除此之外,選擇具有研發能力而且正派經營的公司所研製的產品也比較有保障。

以下簡單提供選擇健康食品的注意事項:

1、 詢問專業人員:健康食品的生理調節功效,必須用於適當的對象,才能達到預防或改善疾病的效果,因此在食用健康食品之前,最好先請教專業醫療人員,如醫師或營養師,並依照個人體質來選擇適合的產品。

2、 明確的產品標示:消費者在選購此類產品時,應注意產品的標示及其組成成份,如:營養素含量、食用量、產品功效及建議使用對象等。具有研發能力而且正派經營的公司所研製的產品,會在包裝上註明詳細品名、內容物、成份表、製造日期、保存期限及公司聯絡電話等資料。

3、衛生署審核認證字號:健康食品的安全性與有效性也是選購這類健康食品的重要考量,而原料與製程是決定產品品質最關鍵的因素。經由國家認證的健康食品,衛生署會核予健康食品字號。

健康食品的健康概念



  台灣每年的健康食品市場高達四百億元,但衛生當局卻因這些健康食品的真真假假、廠商遊走於法令邊緣而大傷腦筋。

你知道有太多久病不癒者,因為輕信所謂「見證者」的宣傳信函,吃了一堆「健康食品」,花了大筆冤枉錢反倒損壞健康嗎?

其實,健康食品不應該是被用來「騙錢」的工具,因為理性消費、正確服用健康食品而遠離疾病威脅者不在少數,但受到不肖業者不當行銷手法的影響,使原來「健康」的健康食品蒙上了不白之冤。 

近年來,健康食品之所以在全球快速成長、備受重視,主要是因為地球環境變得越來越不適合人類生存;加上一般疾病的治療藥物對人體其實是一刀兩刃,它在治療疾病的同時,卻往往存著許多副作用。

我們既不能捨棄正規的治療方法,對許多藥物及醫療技術的副作用卻又束手無策。於是,尋求副作用低的另類療法成了當今生化科技發展的重要課題,而健康食品就在這種熱烈期待下蓬勃發展。

哪些食品才是健康食品?

單由字面來看,只要能促進人體健康的食品就是健康食品。但這樣的定義又似乎無限擴充了健康食品的範圍,因為,只要適時適量食用天然食物,似乎沒有一樣不能增進人體健康,那為何須特別標上「健康」二字呢?更何況,市面上的健康食品分類令人眼花撩亂,不知該如何分辨?

其實,除了維他命、礦物質等營養強化補充劑外
,「健康食品」應定義為:在正常飲食外,某些存在天然物中、具有調節人體生理機能作用,可補充某些人體容易缺乏的特殊營養成分。也就是說,將某些原本存在特定食物中、具調理生理機能的成分,應用生化技術萃取出來,以提供人體可能因營養攝取不均或環境因素所造成的特殊生理需求。

「健康食品」因被冠上「食品」二字,顯得更安全、可親、無威脅性,但同時也使它陷於不得論及療效,或可能影射療效的不公平待遇。平心而論,健康食品若非對特定疾病或生理問題有所助益,如何以高價位、精美包裝,甚至錠狀、膠囊狀的劑型存在?說得更露骨些,健康食品的角色,其實正是介於藥品與食品之間、可促進人體健康的補充劑。

雖然,健康食品一詞源自美國的「Health Food」,但事實上,美國的專業保健人士多寧願將健康食品稱為「補充劑」(Supplement)。補充劑與藥品的差別在於原料來源、作用速度和明顯度,絕大多數藥品原料來自化學合成,即使原本發現自植物中的成分如水楊酸、毛地黃,也會因成本考量及量產需要而改由合成方式生產,不過被美稱為健康食品的補充劑,原料則多來自天然物。

然而,來自天然物就一定安全、無副作用嗎?那可就大錯特錯囉!

舉例來說,我們都知道「阿司匹靈」會傷胃,所以對同時患有胃病的人來說,頭痛時,寧可選擇其他方式或藥物來治療。美國近來出現了一種「Natural Pain Killer」(天然殺痛劑),在林立的健康食品店大賣起來,細看其成分表上,原料竟是柳樹皮萃取物(Willow Bark Extract)。

一般民眾可能不知道柳樹皮萃取物是什麼,還以為天然的一定比較好。但聽過「百年老藥-阿司匹靈」故事的人就了解,它的歷史典故就是由柳樹皮煮汁用來止痛而來,後來被分離出有效成分水楊酸(又稱柳酸(Salicylic Acid)。這種成分對胃黏膜的傷害性遠比後來研發改善的乙醯水楊酸(Acetyl Salicylic Acid)高出許多,止痛效果也較差;而乙醯水楊酸就是目前被廣泛使用的阿司匹靈。

這個案例告訴我們,天然成分的副作用不一定比合成的藥物少。然而,換個角度來看,同樣由天然物萃取出的保健成分又怎能與一般食品相提並論,並適用同一管理標準呢?幸好最近立法院三讀通過國內的「健康食品法」,但希望未來立法與執法的尺度能一致才好!

 服用健康食品的正確態度與觀念


對於擁有調節生理機能、強化某些特定體質的健康食品,由於它扮演的角色往往曖昧不清,如果再經由推銷人員包裝、傳述,民眾很容易誤以為健康食品可以取代藥物,甚至比藥物效果更好、副作用更少。

  舉例來說:含高劑量Ω-3成分的魚油可能調節人體的血脂肪濃度,這是眾所皆知的事;不過,許多超級業務員會舉一反三地告訴消費者,服用魚油不但可降膽固醇、三酸甘油脂,還可降低體內的低密度脂蛋白(LDL,俗稱「壞的膽固醇」),升高高密度脂蛋白(HDL,俗稱「好的膽固醇」)。

接下來,業務員還舉了「實用案例」:某某醫師(注意,他說的是醫師哦!)本身膽固醇濃度高過五百,三酸甘油脂也超過五百,服用了「所有」降血脂藥後,血脂濃度始終都降不下來,後來經親友介紹,在半信半疑的心態下開始服用「高劑量」的深海魚油,連續服用兩周後,這位醫師再去測血脂濃度,發現血膽固醇值竟降到兩百二十以下;三酸甘油脂也在標準範圍內。

這段令人心動的推銷詞是筆者在一家知名直銷公司裡,親自見聞一名博士級人物的演講內容。

且讓我們來分析這位博士級人物的說法背後的事實如何:

事實一,它真的能降低總膽固醇及三酸甘油脂的濃度(ref.1)。

事實二,它會提升LDL的濃度,並增加LDL在體內氧化的機會(ref.2)。

事實三,服用含高劑量的高Ω-3魚油的後果可能會引發脂肪肝(每日超過十五公克的Ω-3油酸),一般來說,安全有效的Ω-3油酸用量應是每日二.五公克就夠了(ref.3)。

事實四,市面上的降血脂藥普遍效果都非常不錯,而且,針對症狀輕重也有不同的用藥,如果能依醫師建議服藥,應該不會發生無效的狀況。

如果你也遇上了類似的情況,同時也了解事實後,是否對健康食品(魚油)產生懷疑、排斥與不信任呢?錯誤或過度的行銷廣告手法,使往往原本無罪,且對人體健康仍有正面貢獻的產品令人又愛又怕,或不知如何是好,這豈是消費者之福?反之,如果消費者能獲得正確的產品資訊,加上服用方法得當,健康食品的正面價值才能充分發揮。

就拿深海魚油來說吧!由於其中的Ω-3油酸可以阻止血栓形成,並降低發炎內生物質前列腺素的作用,很適合自體免疫性疾病如紅斑性狼瘡、多發性硬皮症或風濕性關節炎等患者)服用(ref.4)。

再者,Ω-3油酸對降低血中三酸甘油酯的作用實則比降低總膽固醇好上許多,因此有助於調整糖尿病人的高三酸甘油脂症狀。但是,誇大不實的宣傳手法讓專家們乾脆一味否定健康食品的價值,以免患者因濫用健康食品而偏廢了正規治療,結果讓這些原本在治療過程中有另一選擇的患者,錯過了可能改善症狀或延緩惡化的機會。

健康食品的不健康陷阱

除了前述誇大不實的廣告,以及可議的「專家」背書外,由於先前健康食品管理法尚未誕生(目前已三讀通過,今年年中可望公告實施),國內對健康食品的管理僅限於「進口的錠狀或膠囊狀產品及廣告不得述及療效」的行政規範;於是,廠商們開始遊走於法令邊緣,大玩商業遊戲。

首先,向衛生署申請進口錠狀、膠囊狀食品的查驗登記,是一件極為繁複的過程,不但費時,又常因各國對食品的成分定義和製程標準不盡相同,常遭受退件、補件、改件等耗精費神的公文往返。造成聰明的商人乾脆進口不須經過查驗登記的粉狀、液狀原料,再經由國內部分專門加工為錠狀、膠囊狀的食品廠或藥廠加工成錠劑、膠囊上市。

本來,這樣的產品製程並不會與進口產品差別太大,但許多商家為了降低成本,在粉狀原料內加入大量賦形劑,或以大量食用油來為油狀原料充體積,反正也是「食品」嘛!本來就不會有什麼效果(這是專家說的),這些填充物又吃不死人!

有時候,一些朋友想為家人選購健康食品,請筆者提供建議;但說真的,連我也不清楚到底市面上琳瑯滿目的健康食品,哪些瓶瓶罐罐裡頭裝的,與外面標示完全一樣?想想,連GMP藥廠都可能製造假酒了,我們還能單從外標去解悉什麼產品才是好產品嗎?或許,選擇通過衛生署查驗登記手續領有核可之衛署食字號的進口錠狀、膠囊狀產品,是目前唯一多一道把關的產品吧!不過你可能會發現市面上幾乎每樣產品都會標字號,到底這些字號的真偽為何?一直是消費者無從查証的狀況,幸好衛生署終於在近日打開查詢管道,民眾只要上網:http://functionalfood.moeaidb.gov.tw/helth/helth_inf/helth_inf.htm


 鍵入中文或英文產品名稱或字號即可了解這個產品是否為通過衛署查驗登記之健康食品。

至於誇大不實的宣傳,罰則之輕,往往只是讓商家把它納入每次廣告的固定支出(例如:媒體廣告一次十萬元,違法廣告罰金最多不過一至三成)。消費者唯有多充實知識,理性面對這些行銷手法,才不致成為商人手裡的待宰羔羊。



  
還給健康食品健康的原貌



  因為「健康食品管理法」的立法,將來,無論國內加工製造或進口的錠狀、膠囊狀食品皆須納入管理,上市前須與進口產品一樣,通過一關關查驗手續;確有科學證據證明可改善體質、促進健康的產品,也可以作事實陳述,不再如目前一字療效都不能寫的窘況。

除了有法令把關外,消費者的態度也很重要。當今台灣民眾對健康食品的態度可大致分為兩大類:一是自己或家人曾受騙於誇大不實的行銷手法,因而對健康食品心生排斥;其中一大部分人是因為對健康食品期望過高,結果未能立即感受到「療效」,而自覺上當。

另一類則是俗稱的「耳孔輕」型,誰說什麼都信,把自己當成白老鼠,同時成了商家的肥金雞。這類民眾多是常年慢性病纏身的患者,面臨正規療法的瓶頸,業者編造的行銷說詞正符合他們的希望。這些人,如果仍維持原本的治療方式,額外補充一些健康食品,或許不盡是負面的影響,就怕遇到不肖推銷員告訴他們:「吃了這些健康食品,那些你服用了十幾年的藥物都可以丟了!」這麼一來,連命也可能一起丟了。

健康食品雖有別於一般食品,但仍不能將它作為治療藥物的替代品,站在藥師與專業營養顧問的立場,筆者建議將健康食品定位在「輔助治療」及「預防保健」的角色上。例如,糖尿病人正常服藥外,每天可補充相當於RDA的綜合維他命、含兩千五百毫克Ω-3油酸的魚油,及含天然植物黃酮素和維生素C、E的抗氧化劑,並在飲食中多補充高水溶性纖維的食物。

雖然,這樣的補充劑無法治癒糖尿病,但對糖尿病的惡化及併發症的發生,都有降低或延緩的作用。不過,千萬別忘了,健康食品畢竟不是藥,不要期盼它立即見效,應長期耐心服用,才會增進整體健康狀況。

因為我們無法改變日漸惡化的生活環境,只好設法尋找更多防衛措施,健康食品就提供了對抗外禦的利器。不過,慎選高品質的產品才是贏得健康的關鍵,因此,當你想服用健康食品時,應多蒐集資料,不要光看業者提供的DM,因為老王賣瓜,永遠都說瓜甜,也不是所有「專家」說的都對。

另外,學會看商品標示也是找到好產品的本領之一,例如,因為脂肪肝想服用卵磷脂的病人必須留意,「磷脂膽鹼(phosphatidylcholine)」的濃度決定了卵磷脂的良莠。品質不佳的卵磷脂,磷脂膽鹼濃度可能低於十五%(通常就不會特別標示),十七~二十五%屬中等品質,二十五~三十五%則為高品質的卵磷脂產品。

又如蜂膠是目前市面上很熱門的產品,但其品質與蜜蜂採集與其唾液酵素作用的樹枝種類有關,消費者又該如何知悉自己買的產品,是在何等原始環境下所製造出的蜂膠呢?目前似乎只能靠運氣了!基於保障消費者的立場,蜂膠的基本濃度應被標示出來,有些產品標示的是蜂膠比例,有些則只是溶劑比例,一瓶含六十五%的蜂膠產品,其有效成分可是標示同比例溶劑產品的兩倍,消費者可別只看自己買的產品有多大瓶。

健康食品能否帶給人們健康?最大的關鍵其實是在消費者本身,現今法令的體系下(新法未施行前),只要標有針對疾病治療效果的食品,即屬誇大不實,聰明的你應堅持拒買。另外,了解自己的身體狀況,並了解適合自己的保健產品,雖說健康食品不是藥,但在實際的生理作用機轉中,它常介於食品與藥品間,對症下「藥」才能還給健康食品健康的真面目;再者,業者應針對民眾不同的健康需求,提供正確、專業、有科學依據的服用劑量,才能使健康食品吃出健康!



(上文為2007年舊聞)


那個薑蜆真情最近收斂許多了


強力支持衛生署取締違規產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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