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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癌對策之肝臟移植

好心肝門診中心  2015-12

「肝臟移植」就是將他人健康的肝臟整個或部份植入肝病患者體內,以完全替代患者原來的肝臟,發揮肝臟的正常生理機能,維持病患生命。

 

哪些肝癌病人適合換肝?

肝癌患者若符合以下條件,可以考慮換肝:

1. 肝癌為單顆,且其直徑在6.5公分之內。

2. 多發肝癌不超過3顆,任一顆直徑不超過4.5公分,總直徑不超過8公分。

3. 肝癌未侵犯血管且無肝外轉移。

不過,如果病人同時有嚴重的心肺疾病、肝外其他惡性腫瘤、酒精與藥物成癮或術前已有感染問題等情況時,並不建議接受肝臟移植。

肝臟的來源

肝臟移植依照肝臟來源區分,可分為活體肝臟移植及屍體肝臟移植。

1. 屍肝移植:
是指將往生者的肝臟移植給肝病患者。捐肝者必須為自然腦死,且腦死期間不能休克太久,以免器官耗損過多;此外,捐肝者必須肝臟完全正常,不能有B型或C型肝炎、肝硬化或肝臟代謝不良等疾病。若腦死患者符合這些條件,家屬也同意,即可捐肝救人,遺愛人間。

2. 活肝移植:
是指從活人身上取出部份肝臟,移植至需要肝臟的病人身上。活肝移植依照我國「人體器官移植條例」規定,捐贈者必須年滿18歲,而且與患者為5等親內之血親或姻親。同時,還必須進行多項醫學評估,包括生化檢查、電腦斷層、病毒感染檢驗等,此外,尚需由專業的心理專家及精神科醫師評估捐肝者的心理及精神狀態。

安全性及併發症

1. 感染與排斥:
肝臟移植是在受肝者體內植入別人的肝臟,為避免排斥,患者必須終身服用抗排斥藥物。但抗排斥藥物會降低免疫力,患者很容易受到感染。若發生感染,必須先抽血培養細菌以確定感染原因,再對症治療;若是發生排斥,則需要以肝切片來做最後的診斷。

2. 膽道併發症:
肝移植時,病人原有的膽道要和移植來的膽道吻合,以利膽汁流通,但有時術後會產生膽道狹窄的現象,膽汁流通不易,容易導致發炎或黃疸,因此,術後必須持續注意。

3. 肝病再發之可能:
B、C型肝炎患者接受移植後,因為病毒仍可能存在於肝外組織及血液中,故其肝炎可能再發。若患者為B肝帶原者,則必須在術中及術後合併使用B型肝炎病毒抑制劑及B型肝炎免疫球蛋白,以降低肝炎的復發率;而如果患者在移植前血中病毒量過高,則需在移植前就開始使用病毒抑制劑(如:干安能等)。而C型肝炎的患者,最近有新的全口服藥物出現,所以在肝臟移植前,可以考慮先服用口服藥物除去C型肝炎病毒,以減低移植後C肝復發的機會。如果在肝臟移植後C肝復發,也可以使用抗病毒藥物來治療。目前的問題是這類口服藥物價格昂貴。

手術後的恢復

1. 接受移植者:
一般而言,肝臟移植半年後肝臟約可長到原來體積的7到8成。

2. 捐肝者:
術後需住院7至10天,大約2周後肝功能即會恢復正常。如果是從事不需勞力的工作,術後1個月左右可正常上班;需勞力的工作,術後3個月左右可以正常上班。

治療效果

目前台灣的成人肝臟移植以活肝移植較為普遍,約佔70%。而整體看來,台灣的肝臟移植技術有相當之水準,患者移植後1年的平均存活率可達80%至85%;5年平均存活率也約70%左右。

移植後肝癌仍可能復發

肝癌患者接受肝臟移植後,除了一般的抗排斥等問題外,還必須特別注意肝癌復發的可能性,機率不低,因此,移植後一定要密切追蹤。

移植費用

移植前由醫師將受贈病患之相關資料,先申報衛生福利部審查,確定合乎肝移植之適應症,審核通過後肝臟移植就有健保給付,但病人仍需負擔住院費用與部分自費藥物,術後恢復良好、無嚴重併發症的患者約需自付20至40萬元左右。

病友為何考慮大陸換肝?

國內肝臟移植技術水準與世界同步,但是每年卻仍有相當多的人前往大陸換肝,只是憂的人多,喜的人少。為何有相當多病人願意花錢嘗試?這是因為國內等候肝臟移植的患者太多,而國人保留全屍的觀念很重,願意往生後捐肝的情形不多,以致不少肝癌患者選擇到大陸尋求一線生機。

除此之外,還有很多人經過完整的醫療評估之後,被評為不符合肝臟移植之條件,但家屬在心急之下,仍願意專程轉往法令鬆散的大陸尋求希望,但這些患者的狀況常是原來病情已不樂觀,加上大陸的醫療水平參差不齊,所以還是有不少人希望落空。

附錄:活體肝臟移植相關法令

現行的活體肝臟移植有其法令限制,依照民國91年新頒布的「人體器官移植條例」修正案,活體肝臟移植必須符合以下規定:

1. 肝臟移植的捐贈者必須要成年人或滿18歲之未成年人。滿18歲之未成年人捐贈肝臟,必須要有法定代理人的書面同意。

2. 肝臟捐贈者必須要移植於其5等親以內的血親、配偶或姻親。但是配偶必須與肝臟捐贈者生有子女或結婚2年以上,但結婚滿1年後,才經過醫師診斷需要移植的人,不在此限。

3. 捐贈者必須在沒有壓力、沒有交易行為之下,出於自願的捐贈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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