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與版權所有:水果日報
 

肝癌治療新選擇 傳統治療合併標靶 效果佳  


天啊!醫生說我罹肝癌晚期了。(設計對白)

根據衛生署97年統計資料,肝癌為台灣男性癌症死亡人數第一位、女性第二位,共計有近8千人因肝癌死亡,居癌症之冠;另根據96年國民健康局癌症登記資料顯示,台灣目前仍有超過7萬名肝癌患者,但其中只有約20%肝癌病患適合手術切除腫瘤,其餘患者僅能接受傳統化療、電燒等治療方式,但效果都不佳。花蓮慈濟肝膽腸胃科主任胡志棠和北醫射腫瘤科主任邱仲峰,分別發表肝癌治療新方式,皆以傳統治療方式如血管栓塞、放射治療,搭配使用標靶藥物,較單一種療法有更好的成效。報導╱陳韋婷 攝影╱高大鈞

胡志棠主任指出,肝癌治療的最好方式是手術切除,但腫瘤必須小於4公分,且沒有轉移,就能將大部分癌細胞清除,甚至完全切乾淨,5年存活率可達50%以上,但80%的肝癌患者都因腫瘤過大,或已轉移無法接受手術治療。針對中、晚期肝癌患者常見的治療方式動脈血管栓塞、電療、化療等,但都無法有效的阻止癌細胞增殖與轉移,反應率約只有10%到40%,治療成效有限。不過胡志棠主任和邱仲峰主任分別提出使用血管栓塞給藥和光子刀放射治療,都合併使用標靶藥物治療,最後都能使腫瘤死亡或縮小到可切除。

先了解
栓塞阻擋腫瘤養分

  
圖為肝臟血管攝影圖,圈起的範圍即為腫瘤位置,箭頭處則是導管注入化學治療藥物的地方。 胡志棠醫師提供

胡志棠醫師指出,目前針對中晚期肝癌病患標準治療是動脈血管栓塞,醫師會先使用血管攝影導管,經鼠蹊部動脈找到腫瘤位置,由導管注入化學治療藥物 (如圖),藉由堵塞和藥物抑制,阻斷供給腫瘤營養血管,使腫瘤無法得到養份而死亡,達到抑制腫瘤擴大的目的。

光子刀放療準確



放射治療是利用放射線照射腫瘤,刺激腫瘤的DNA和粒腺體產生大量自由基,而自由基就能殺死癌細胞,達到縮小腫瘤目標,邱仲峰醫師強調,各大型醫院使用第三代導航螺旋式光子刀,可同時治療與定位,比傳統放射治療釋放更均勻、準確的輻射劑量,對正常細胞傷害降到最低,而一般光子刀放療能將腫瘤縮小到原有一半以下的有效率約50%。

標靶藥物抑癌細胞

 


蕾莎瓦舊包裝瓶裝,右為紓癌特(Sutent)


新包裝錠劑

針對肝癌有2款口服標靶藥物為蕾莎瓦(左)和紓癌特(右),機轉皆透過抑制癌細胞血管增生,阻礙腫瘤繁殖,此2款標靶藥物健保尚未核准給付肝癌,每顆約1200元,患者依病況每天需服用2到3顆;邱仲峰醫師說,口服標靶藥物需作用在肝臟上,若肝臟發炎使用恐有危險,建議先抽血驗肝功能指數,若指數過高應先用藥,待指數降下後再用藥。

看個案
栓塞+標靶 半年腫瘤消失


患者治療前腫瘤處電腦斷層掃描圖(左圖圈選處),直徑約5公分,經栓塞和標靶藥物治療後(右圖),可見原腫瘤處顏色變淡,表癌細胞已凋亡。胡志棠醫師提供

胡志棠醫師表示,有位高齡90歲的周姓患者,有糖尿病、高血壓病史,前年檢查出肝臟上有一顆雞蛋般大小、約5公分的惡性腫瘤,患者先抽血檢測肝癌指標之一的血中甲型胎兒蛋白指數,竟將近3萬,比正常值20高出千倍以上。後來病患接受口服標靶藥物治療,合併2到3次血管栓塞治療,半年後指數更降到20左右,透過-電腦斷層掃瞄檢查,腫瘤已完全死亡。

腫瘤新舊血管齊阻斷

動脈內血管栓塞治療是將供給腫瘤養分血管堵塞,讓腫瘤細胞凋亡控制擴張,但無法作用在腫瘤本身新生血管,因此癌細胞仍會持續增殖甚至侵襲正常組織;標靶藥物機轉可抑制癌細胞血管新生,因此兩者合併治療效果更佳。

光子刀+標靶 縮小腫瘤可切除


左圖圈起處為患者治療前細胞病變處電腦斷層掃描圖,圈起的部分就是細胞病變處,經光子刀放療和標靶藥物治療3個月後(右圖),明顯可見原腫瘤已縮小。邱仲峰醫師提供

邱仲峰醫師說,一名30多歲肝癌晚期患者,接受光子刀放射治療約20次加上每天口服標靶藥物,原腫瘤約10公分,3個月後縮小到只剩4公分,醫師評估後即進行手術切除。肝癌最好、唯一的治療就是手術切除,此個案中,以光子刀放療加上口服標靶治療,讓病程回到癌症初期能夠開刀治療,因此能有治癒機會。

合併治療有效率增20%

光子刀原理是經輻射線刺激腫瘤釋放自由基殺死癌細胞,研究發現使用標靶藥物蕾莎瓦10分鐘後,癌細胞粒腺體也會產生大量自由基,因此合併光子刀放療能將縮小腫瘤有效率,由只單用光子刀的50%提升至70%。

醫師說

   
花蓮慈濟醫學中心 肝膽腸胃科主任 胡志棠

肝癌傳統治療都只用單一方式,但臨床愈來愈多案例證明多重治療合併標靶藥物效果較佳,若能力許可,愈早使用標靶藥物,愈能治癒。

用藥肝功能指數短暫升高

  
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 放射腫瘤科暨癌症中心 主任 邱仲峰

接受光子刀合併標靶藥物治療時,一開始肝功能指數會飆高,但一個月內95%以上患者會回復,患者不用太擔心。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vecto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