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與版權所有:財團法人台灣肝臟學術文教基金會刊

藥物濫用與肝疾病

高雄市立小港醫院(委託高雄醫學大學經營) 職業醫學科主任 林文一醫師

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 肝膽科 余明隆教授     

藥物濫用引起之肝疾病之原因,分為藥物濫用相關性行為誘發之肝病與藥物本身之肝毒性。其中使用毒品方式引起之肝病,由於使用藥物方式不同,如清潔針頭注射、共用針頭注射、鼻吸入、煙霧吸入、食用等而有不同之危險性與疾病表現。又以共用不潔針頭注射為最危險之行為,如果泡製毒品過程滅菌不足而污染,則危險性更高。

注射毒品過程,引起各種感染,如愛滋病,病毒性肝炎之B型肝炎、C型肝炎,病毒與細菌性之性病感染,如梅毒、淋病等;食用或吸入毒品引起A型肝炎病毒或細菌性肺炎之感染。毒品濫用行為合併其他危險性性行為,如轟趴與集體性行為,更同時式各種性病與病毒性肝炎傳染之重要元兇。

病毒性肝病:

      藥物濫用者有較高危險感染B型與C型肝炎,而且常常同時感染多種病毒與愛滋病。臨床上肝炎進展惡化快速,尤其酗酒與毒品加重肝病嚴重度,常以肝硬化、肝衰竭表現。由於病人配合度較差,國外報告以干擾素、肝安能、肝適能等抗病毒藥物治療,如有愛滋病時,需同時抗愛滋病雞尾酒療法治療,但效果比一般病人差,且需要同時精神科戒癮治療。歐美已提供清潔針具與替代性藥物以減少社區進一步傳染蔓延,引醫療性戒癮治療以減少毒品使用。

細菌性感染:

    毒品濫用引起之細菌性感染以皮膚軟組織之蜂窩性組織炎、皮下膿瘍為最常見,以金黃色葡萄球菌、鏈球桿菌為最常見的細菌。注射毒品已受污染、不乾淨之針具、皮膚消毒不完整、注射於皮下或肌肉內、合併海洛因和古柯鹼之混和物、注射時反覆回抽與已有愛滋病等為引起細菌感染主要危險因素。血管內膜感染、細菌心臟瓣膜炎、敗血性栓色性靜脈炎,菌性血管瘤,敗血性休克、肺炎、結核病等也是常見之感染,而細菌感染引起肝膿瘍與愛滋病病患之阿米巴肝膿瘍亦為毒品濫用之肝臟併發疾病。

酒精:

    雖然適量酒精在某些醫學研究報告中指出對腦神經失智、腦血管疾病、心臟血管疾病有保護作用,特別同時有抗氧化成份之水果製酒,但過量酒精或酒精成癮依賴達到酗酒者,引起腦神經病變、增加心臟血管疾病與癌症,更是引起各種肝臟疾病,包括脂肪肝、酒精性肝炎、肝脾腫大、肝硬化與肝癌,特別B型肝炎或C型肝炎患者大量飲酒,交互作用而更加速肝硬化與各種嚴重肝病變。

非法毒品:

所謂毒品指具有成癮性、濫用性及對社會危害性之麻醉藥品與其製品及影響精神物質與其製品,分為四級。台灣依警政署統計,每年約有三萬人違反一級毒品犯罪,約一萬五千人犯二級毒品罪,約一千人犯三級毒品罪。

     其中引起肝炎與急性肝衰竭最嚴重者為MDMA,在年輕人藥物性肝炎中可達40%尤MDMA引起。其為交感神經毒品,引起神經興奮外,心跳加速、盜汗、體溫升高、橫紋肌溶解症、廣泛性血管內栓色、急性腎衰竭與因免疫反應或次發於高體溫之急性肝炎,引起肝發炎指數上升、黃膽、低血糖、血液凝固延長等症狀,甚至死亡,但少有肝性腦昏迷。發生機率與使用毒品場所高溫及過度運動有關,需要維持水分供給與降溫。通常需要3個月到一年才慢慢恢復。其次為古柯鹼(Cocaine),使用之劑量越高,越有肝傷害危險,由於古柯鹼代謝過程所產生之游離基過氧化物有關,因此與個人肝臟酵素與體質有關,並且肝指數上升外,同時併有低血壓、低血氧、肌肉溶解、體溫過高與腎衰等併發症。其他毒品,例如大麻與嗎啡等,大量使用雖以腦神經、心肺與胃腸傷害為主,亦有肝病危險。

治療性藥物:

    用於精神疾病之治療性藥物,在治療劑量內,少有肝臟併發症發生;導致肝傷害通常由於過敏反應所引起,包括安眠鎮定劑、解焦慮劑與三環抗憂鬱劑等,通常使用數週後發生,因此,長期使用者建議定期檢查肝指數即可,不可擔心影響肝臟而任意停止治療性藥物,因發生率為乎極微,通常少於千分之ㄧ。故意或誤食引起藥物過量或長期大量使用較易有肝傷害,以Amitriptyline與Tacrine有較高發生危險。另一些含有嗎啡衍生物之止痛劑,亦有濫用之危險。 肝病引起

藥物代謝異常:

    嚴重肝硬化或肝衰竭病人,需要使用到止痛劑、鎮定劑、精神科用藥時,需要減輕劑量且使用非經肝臟代謝者為佳。 使用毒品與毒品使用行為均有引起嚴重肝病之高危險,遠離毒品是肝健康保健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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