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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對保健食品!:江守山醫師教你聰明吃出真健康

作者:江守山醫師

購買保健食品,先破三迷思

除了慎選通路、避免選購來路不明的產品外,許多人在選購時總有先入為主的觀念,認為「藥品級」、「有認證」的產品比較好,但我必須說:「這並不是絕對的」,因此在選購前,讓我們先一起認識保健食品的藥、食品分類,以及常見認證,到底藏有什麼迷思。

【迷思1】有食品字號就有保障?

市面上的營養保健食品,可分為「藥品」和「食品」兩類,而食品類又可分為「健康食品」以及「一般食品」。通常對產品的把關會因為類別的不同而有不一樣的要求,就管理法規來看,規範嚴格程度的順序是藥品>健康食品>一般食品,所謂「藥品級」比較好的說法,指的是藥品級產品把關較嚴的關係。以下是關於藥品及食品不同的要求及規範。

◎藥品
管理法規:藥事法

產品上會標示藥品字號(如衛署藥製字第○○○○○○號),由於藥品必須由GMP藥廠製造,品管要求較嚴格,安全性與可信賴度也相對較高。
藥品查詢網頁/http://www.fda.gov.tw/MLMS/(S(fy ... veqz45))/H0004.aspx
 

◎健康食品
管理法規:健康食品管理法

在台灣,「健康食品」是有法律依據的名詞,一個合格的「健康食品」,不論是國外進口或國內生產,從來源、製造到加工都受到衛生署的檢驗。通過健康食品認證的產品,包裝上會印上如圖三的小綠人圖案,同時會標示健康食品字號,如衛署健食字第○○○○○○號、衛署健食規字第○○○○○○號。
健康食品查詢網頁/http://www.cgprdi.org.tw/functionalfood/helth_inf/hel_main.asp

◎一般食品
管理法規:食品衛生管理法

無認證字號,也沒有嚴格的要求,因為食品上市並不需要經過國家審查或掛保證。提到這,許多人在檢查保健食品時會檢查「衛生署字號」,其實只有藥品和健康食品有字號,食品是沒有的。事實上,所謂的「衛署食字第○○○○○○號」,只是業者跟衛生署之間的往來查詢或報備公文的文號,並不代表衛生署認可合格。但許多進口產品將當初報備字號印製於包裝上,甚至,有許多不肖業者以「衛署食字號」來招搖撞騙,造成許多消費者受害。為避免「食字號」產生的誤解,現在衛生署已明令公告,食品包裝上不得印製「食字號」,所以如果你現在還買到有衛署食字號的產品,千萬別再吃,而且還應該向衛生署舉發。
雖然一般食品不像藥品和健康食品般有專屬的查詢網頁,但仍可透過營業人名稱、 統一編號或營業人營業(稅籍)登記地址,於財政部查詢其營業項目是否為製藥、食品相關。
營業(稅籍)登記資料公示查詢/
http://service.etax.nat.gov.tw/etwmain/front/ETW113W1

【江醫師悄悄話】市面上常見的「衛署食字號」

提醒你,當你看到以下各種「衛署食字號」,就代表它是違反衛生署法規的產品,千萬不要繼續吃!
衛署食字第○○○○○○號
衛署食字第○○○○○○號許可
衛署食字第○○○○○○號審查合格
領有衛生署食字號
獲得衛生署食字號許可
通過衛生署配方審查
本產品經衛署食字第○○○○○○號配方審查認定為食品
本產品經衛署食字第○○○○○○號查驗登記認定為食品
目前國家對食品的管理原則,是從上游要求製造廠符合製造規範,及從下游檢驗食品衛生;換言之,國家並未對保健、營養補充品等產品的末端進行認證與把關,只有偶爾被衛生署抽查發現產品的成分或衛生有問題,才會被罰款或要求下架。可惜的是,這樣的觀念和認識很多國人並不知道,因此往往花了許多冤枉錢,甚至賠上身體健康。因此,我認為唯有透過正確的資訊與觀念,才能真正為自己健康把關,這也是我撰寫此書的目的之一。

【迷思2】「藥品級」的產品最好?

在了解保健食品的藥、食品分類後,我要強調的是,所謂「藥品級」的產品比較好,通常是因為藥品級產品由GMP藥廠所製造,品管要求較嚴格的關係。但其實並非所有藥廠製造的產品,一定都是藥字號的藥品,很多藥廠自行生產的保健食品,也都屬於「食品」類,因此與其說是「藥品級」的產品比較好,不如說是「藥廠級」產品比較好。
當然也有人會主張,還是應該選藥品級產品,因為藥品有療效,食品則沒有療效。但我要強調,這絕對是不正確的觀念。因為「藥食同源」,很多藥物其實也都是食品,而很多食品也具有藥性,有人說:「黑貓、白貓,會抓老鼠就是好貓」,因此我認為硬要劃分藥品或食品是沒有意義的。
此外,很多國人也對「健康食品」深信不疑,覺得一旦掛上「小綠人」符號的產品絕對是功效的保證,關於這一點我也存著保留態度,因為它所採用的並非人體對照雙盲研究,所以我認為不該過度迷信它的效果。
我認為,要分辨保健食品的好壞,最重要的還是得自己多做功課,吃自己需要且真正有效的成分,並選擇經審慎評估的上游製造端,包含:公司背景、研發團隊、產品成分、生產品管等,綜合資訊後再做判斷。

【迷思3】有認證的絕對沒問題?

除了「藥品級」的說法外,許多人還主張購買保健食品應該要選「有認證」的比較好,但這也沒有一定的標準。我個人認為,不僅要看有沒有認證,還得注意認證單位才行。
目前國人最熟悉的認證,除了國內的「健康食品」認證外,就是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的認證(見圖四)。您或許會這麼認為,美國是健康食品王國,因此通過FDA認證的產品,絕對可以放心吃吧?但我在前面章節也曾說過,允許牛隻在飼料中添加萊克多巴胺的單位,正是FDA,因此我對FDA認證的品質是存疑的。
至於哪些認證單位值得信賴呢?我個人認為,歐盟的檢驗項目其實比較嚴謹,因此其認證也比較值得信賴。同樣以萊克多巴胺為例,歐洲食品安全局(EFSA)認為在檢驗數據中,人體實驗的樣本數太少(只有六例,且其中一人出現心悸現象,中止實驗),且沒有採取雙盲測試,加上所有數據都由負責製造萊克多巴胺的美國愛蘭可公司(Elanco)提供,缺乏可靠性,所以認為萊克多巴胺並無法確保安全無虞,因此禁用。除了「歐盟EFSA食品安全認證」,另一個可參考的歐洲產品品質認證為「CE認證」,所謂的CE是法語”CONFORMITE EUROPENDE”的簡稱,其意為「符合歐洲標準」。這兩個單位的認證,我個人認為比較可以作為國人選購保健食品時的參考。像歐盟對於保健食品中塑化劑的要求也較嚴格。可惜懂得法文或德文的人較少,會形成語言障礙以致選購不易。

保健食品劑型劑量,大有學問

市售的保健食品,依型態通常可分為膠囊、錠狀、液狀或是粉狀產品,因此我們常會聽到廠商們宣稱「某產品液態好吸收」的說法。理論上來說,液態的產品的確吸收速度會比較快,因為所有劑型的保健食品在被吸收前,都必須先溶於胃液中,液態劑型的產品因為少了「崩解」及「溶解」的過程,當然吸收會最快,其次是粉狀的劑型,再來依次為膠囊及軟膠囊,最後才是錠狀劑型。不過我必須特別強調:「最快被吸收的產品,並不一定就表示吸收效率及人體利用率最好。何況液狀的產品因為含有很多水份,還有使用防腐劑的疑慮(所有的水如果不充分的消毒並防腐很難維持無菌狀態。」

強調快速吸收只是噱頭

我們要知道,保健食品的作用在於預防保健,需要長期且有恆心的服用才能真正看到效果,快速吸收的劑型並非保健食品的必要條件,相反的,有時候營養素的「慢慢釋放吸收」對身體來說才更有用。例如有些高劑量維他命B產品, 如果太快被釋出,人體一時無法全部吸收利用,就會很快隨尿液排出體外,所以吃下這樣的維他命,很快的小便就會因為排出維生素B而變成黃色,也就是某種品牌汽水的顏色。因此必須採用慢速持續釋放型錠劑(Sustained release & Time release),一粒錠劑完全溶解釋出成分要長達半天甚至一天,才能讓身體有時間慢慢運用這些營養。

膠囊千萬不可去「殼」吃

此外,前陣子的塑化劑風暴,也讓很多人對膠囊殼產生疑慮,因此寧願將膠囊中的粉末倒出來和水喝,也不願意把它(膠囊殼)吞下肚;但這樣的作法其實是不對的。因為膠囊內有些成分是高濃縮或具刺激性的,而我們人體食道的保護膜並不像胃黏膜那麼強壯,一旦直接吞服,反而可能對食道黏膜太過刺激甚至造成灼傷等後遺症,因此建議服用膠囊劑型時,最好連同膠囊一起吞服比較安全。
有些業者為了強調膠囊的壞處,會透過實驗的方式,將保健食品的膠囊殼浸泡在冷開水中,告訴消費者,這些膠囊殼泡一整天的水都沒辦法溶解,所以是很可怕的東西。但這其實是一種誤導,因為人體的消化系統絕不是一杯冷開水就可以比擬的。想想,如果我們將蔬菜、水果放進水裡泡一整天,食物也不會融化不是嗎?人類的胃有胃酸,而且會蠕動,通常膠囊到了胃部,約15分鐘後就會崩解,我們唯一該注意的是,服用保健食品時一定要喝足夠的水,以免膠囊提早軟化黏在食道上,同時大量的水可幫助膠囊被充分崩解吸收。

錠劑不一定要咬碎才好吸收

至於錠劑,很多人最常問的問題就是:「該不該咬碎服用?」一般錠劑外都有一層膜衣,可用來控制錠劑的溶解時間及防止胃酸的破壞。,如高單位維他命類產品會做成錠劑加上膜衣,以製成長效釋放型膜衣錠;容易被胃酸破壞或傷胃的成分,可以在錠劑的外表包覆一層不溶於胃部酸性環境的膜衣,如此錠劑就算吞到胃部也不會溶解,會一直運送到腸道鹼性環境下才會崩解並釋出活性成分。換言之,一旦我們將這些特殊的錠劑膜衣咬碎或磨碎時,錠劑的特殊效果也就蕩然無存了;所以說,除非產品特別註明為「嚼錠」,一定要咬碎吞服外,一般的錠劑都是不該咬碎再吞服的。
至於營養保健品的劑量,千萬不要以為平均單價較便宜的大罐裝就比較划算,因為保健食品一旦開封,就會逐漸氧化,所以務必在「開封後六個月內吃完」,否則可能對身體有害。很多人在購買營養保健品的時候精打細算,以為越大罐越划算,其實反而因小失大。

服用保健食品,三大原則不可破

【原則1】天天定時定量才能達有效劑量

常有人說:「吃藥傷腎」,並因此認為保健食品也一樣,不宜長期吃;也有些人因為工作忙常忘了吃,因此不是每天的量減半吃,就是昨天沒吃的量今天加倍吃,雖然吃吃停停,但有吃總比沒吃好。以上這些都是國人服用營養保健品的常態,相信你應該也不陌生。但是,身為一個專業醫師,我必須告訴你,如果不能每天定時定量並持之以恆的服用保健食品,那麼就不如不要吃。

連續服用3個月以上才有效

在談營養保健食品的療效前,我們得先來釐清保健食品與藥品的差異。藥物的主要目的是治療疾病,講究的是時效,想要「藥到病除」,就必須忍受藥物可能對人體所產生的副作用,當身體痊癒後,越早停藥越好。但保健食品不一樣,服用保健食品的主要目的是保健,效果往往需要一段時間才能呈現,因此三天打魚、五天曬網的吃法,是吃不出效果的。換句話說,營養保健食品對身體的改善是循序漸進的,身體必須在服用一段時間後,當有效成分在身體裡累積足夠的劑量時,才能達到一定的作用。因此服用保健食品千萬不能性急,只是想求速效,也不宜吃吃停停,除非是本來就不宜長期大量服用的特殊營養品(例如紫錐花只適合在感冒前服用),否則保健食品要呈現效果,就一定要定時、定量,並持續服用三個月以上才有效。

【原則2】精準記錄用量,掌握自己吃了多少

坊間的營養保健食品百百種,如果你曾經買了一些,那麼請打開自己的櫃子看看,像是維生素B群、魚油、蜂膠、靈芝、鈣片……等,這些營養品的名稱可能不同,但如果仔細列表來分析,你將會發現,這些保健食品可能有不少功能是重複的,有些甚至會和藥物抵觸,吃了不但花冤枉錢,甚至還增加身體負擔。因此我認為,除了定時、定量、持續,才能吃出效果,你還得「確實掌握自己吃了什麼」才行。

營養素列表,精確計算攝取量

如果你正在服用的保健食品只有一瓶,那麼服用的方式很單純,只要在服用前先徵詢醫師、營養師、藥師等專業人員的意見,並依照指示用量服用即可。不過,如果你正在服用的保健食品不只一瓶,雖然基本上不同種類的保健食品同時服用,對身體應該不會有危害,但還是要小心「攝取過量」問題。我的建議是,先將身邊正在服用的營養素列表、計算各成分的總攝取量後,再重新徵詢醫師、營養師、藥師等專業人員的意見。舉例來說,如果你正在服用綜合維他命和鈣片,由於綜合維他命當中也含有鈣和維他命D,因此你必須將鈣和維他命D做累計,才能避免攝取過量的風險。我的病人就因為同時服用善存與挺立(來自同一家藥廠),造成銅的攝取過量與肝功能的傷害。

服用藥物者,小心藥物交互作用

如果你正在服用藥物,那麼請務必留意保健食品是否會和處方藥物產生「藥物交互作用」;有些處方用藥,像是阿斯匹靈、抗凝血劑等就不能與銀杏、大蒜等保健食品同時使用,否則可能會引起凝血異常或出血等副作用。不過藥物交互作用,並不一定會在產品標籤上標示,有的或許寫在說明書裡,但用詞往往又太過專業,一般消費者並不容易理解,因此建議最好還是詢問醫師或營養師,才能確保安全。

依標示服用,搭配均衡飲食才有效

此外,除非經專業人員的建議,否則不宜服用超過產品的建議劑量,像是每次該服用多少劑量、服用時間(三餐前或後,早上、晚上或是不限時間)等,最好都能依照產品標示說明服用,才是最安全、可靠的服用方式。再來,保健食品是為了補充平日飲食上的營養不均,但不能取代日常飲食,因此如果平日不吃蔬菜、水果,卻想靠維他命、纖維質來補充,那是絕對行不通的。建議讀者,若想維持身體的最好狀態,最好平時養成從各種食物中均衡攝取各類營養素,並戒除菸酒等不良嗜好,養成規律運動的習慣,再配合服用保健產品,才能達到最佳效果。

【原則3】要正確保存才能避免變質

我們經常會在西方電影和影集中,看到戲裡的角色從洗臉槽上的化妝鏡後取出營養保健品,並在浴室吃維他命的畫面,但千萬不要以為那是保存營養保健品的好場所喔,因為台灣的濕度高,如果保健食品放在浴室裡很容易變質的。營養保健品要怎麼保存呢?以下是三個重點叮嚀,請務必遵循。

叮嚀1:存放陰涼、乾燥處,避免陽光、熱源、受潮

事實上,保存營養保健品一點都不用傷腦筋,最根本的原則是:關緊瓶蓋,放在家中陰涼、乾燥處即可,並避免將保健食品放在濕氣重、溫差大,以及紫外線強大的地方,例如:廚房、窗戶邊、靠近熱源處等。此外,很多人會將保健食品放在冰箱內,但我認為除了益生菌外,其他產品都沒有這個必要。另外,當你外出旅行或是為了方便攜帶時,往往會將營養保健品分裝到攜帶盒中,建議只要準備所需的份量即可,以免產品受潮而影響品質。

叮嚀2:正確的保存期限,開封日起六個月

我們國人一直有節省的美德,就算過了有效期,也會覺得東西沒壞就可以繼續吃,但事實上一旦營養保健品過了有效期後,不但有效成分會降低(一般來說,保健食品內的有效成分會隨著時間而遞減),甚至還可能出現氧化變質,吃了反而對健康造成負擔。所謂的保存期限,是指產品未開封的狀態,一旦開封,產品便會逐漸氧化,如果再加上瓶罐未封緊等人為因素,保存時間將大幅縮減。因此我認為,未開封的產品要看保存期限,但對已開封的產品來說,最好在開封日起六個月內吃完,才是最安全妥當的作法。

叮嚀3:乾燥劑、棉花團,開罐後馬上丟

廠商為了避免產品受潮,封裝時會在瓶內放置乾燥劑和棉花團,但這些東西最好在開罐後馬上就取出丟棄。因為一旦開封後,每次取用營養保健食品時,就會開開關關,這時吸了水氣的乾燥劑非但達不到防潮效果,還會增加產品長霉的機會;而充填在瓶中的棉花團,則會因為取出後吸附到空氣中的髒汙,一旦再放回瓶內,就會造成汙染物與產品接觸,反而促使營養素敗壞。同樣的,我們在取用營養保健品時,一定要保持手部的乾燥、清潔,最好先將產品倒置於瓶蓋內再取用,千萬不要用手直接伸入瓶罐中接觸產品,以減少產品受到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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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愛挑食 健康食品聰明吃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沒有一樣食物可以營養全包,不過真正的食物,就是加工最少的天然食品。沒有十全十美的飲食法,唯一可以被合理稱為普世真相的,就是多吃蔬菜水果
註1。

強尼.包登博士(Jonny Bowden, Ph.D., M.A., C.N., C.N.S.)
註1

隨著經濟發展,生活品質提昇,現在人也越來越重視養生和保健,在以「健康」或是「改善」為訴求的消費市場下,許多覬覦這塊大餅的業者,紛紛推出各式強調不同功效的健康食品。男性強身壯體,女性靓顏常駐,學生思緒靈光清晰,白髮族顧關節、防失智…,琳瑯滿目的商品訴求,也反映出現今社會的健康問題。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婦幼院區藥劑科藥師林敬庭表示,基於對營養的重視,每個人或多或少都會吃維生素等營養保健品,有的人甚至一天會吃上十多種。但是在2010年6月的一篇新聞報導
註2,著實是對平常愛補、無病強身的民眾,投下了一顆震撼彈。
基隆市一位50多歲的女直銷商,每天吃自家賣的各種不同保健食品,一吃就是數年,某天突然爆發藥物性肝炎不幸身亡。對此,醫生認為可能是因為她吃了過多保健食品,部分保健食品間造成「交互作用」有關。
自此事件過後也讓民眾在健康食品的正確使用上投注更多關心,認真的想了解何謂保健食品?在各式各樣的眾多保健產品,以及數以千萬計的廠商中,選擇適合自己的維生素、微量元素、酵素…等產品。民眾總希望,在眾多動人廣告中,挑選優良產品、避免黑心產品。
林敬庭說,國外談到健康食品,大家都知道是「食品」的一種。但在台灣,「健康食品」四個字不能隨便用,必須經過衛生署認證,取得「健康食品」標章。其他在合法範圍內,未取得認證的商品,則稱為「保健食品」,在這邊提供民眾辨認優質健康食品的方法:

選擇有小綠人標章「健康食品認證」的健康食品

依照「健康食品管理法」,食品符合下列規定即屬於「健康食品」:

1.具有保健功效。
2.標示或廣告具有保健功效食品。

註:目前「衛署食字號」已取消,自94年4月1日起,所有食品廣告均不得引述衛署食字公文字號或同等意義之字樣
註3,不列食字號不代表檢驗不合格。

林敬庭指出,「健康食品管理法」於88年8月3日施行後,「健康食品」乙詞已成為法律名詞,食品(包括坊間所稱保健食品)未取得衛生署健康食品查驗登記許可證,宣稱為「健康食品」或具健康食品保健功效,則依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移送法辦,坊間口頭所說的「保健食品」,其實就是一般食品,僅能做為營養補充而已,兩者是不相同。
健康食品查驗登記分成兩種,第一種為個案審查,第二種是以規格標準來申請。兩種制度以第一種個案審查較嚴格,目前可供申請保健功效的內容共十三種。第二種是規格製,目前只有魚油和紅麴兩種規格標準。而健康食品許可證因雙軌制而有少許變化,「小綠人」一樣不變,僅以字號作區隔。第一軌是衛署健食字第000000號,第二軌是衛署健食規字第000000號。民眾在選購商品時可作為參考。
 

現代人為什麼會這麼需要補充健康食品呢?

林敬庭說,原因大致可分為下列五種
註4:

1.外在環境危害健康。
2.身體吸收效率不佳。
3.外食機會增加,營養攝取不均。
4.改善體質,增強體力。
5.配合不同生命期補充不同保健食品。

在瞭解為何需要使用健康食品後,更應該要注意使用健康食品的原則。林敬庭特別提出十大原則供民眾參考,讓民眾在購買健康食品時,可以做個聰明的消費者
註5:

1.是食品不是藥品,勿過度期待療效。
2.. 健康食品也可能產生副作用。
3.標籤看仔細,有無檢驗合格標誌,保存期限?
4.服用前先閱讀使用說明。
5.健康食品應適量攝取。
6.妥善保存健康食品。
7.健康食品也有保存期限。
8.選擇適合自己的健康食品。
9.配合正常作息和健康生活習慣。
10.吸收健康食品的相關知識。

健康食品主要功能為補充日常生活中不足的營養,但是過量仍有可能會造成難以挽回的嚴重副作用。行政院衛生署全國健康食品及膠囊錠狀食品非預期反應通報系統,於2011年6月7日刊載一則美國保健食品交互作用導致嚴重不良反應的案例:
一名28歲的美國女子,攝食鈣、膳食纖維補充劑、咖啡因併用2種含usnic acid(松蘿酸)、綠茶及guggul tree的萃取物,聲稱能燃燒脂肪的膳食補充劑(Species Nutrition公司的Lipolyz:3粒/天,Somalyz:1〜2粒/天),攝取一個月後,出現疲勞、無法運動、黃疸等症狀而就醫。因為嚴重肝壞死和肝實質崩壞,需要緊急肝臟移植,被診斷為急性肝功能衰竭,且懷疑與食用該產品有其因果關係
註6。林敬庭提醒民眾,若是使用健康食品有任何不良反應時,請立即向官方通報(http://hf.doh.gov.tw/)。
林敬庭再次強調,健康食品是因應現代人生活步調緊湊、精緻飲食,從而產生的營養補給品,屬於食品,而非藥品,所以健康食品可以達到「食療」的效果,但不能期望有「藥物」的療效。

養生非一日之功,健康食品不可亂吃。

使用健康食品,最禁忌求好心切、過量服用,藥品加上一堆健康食品胡亂搭配,不同藥品或健康食品之間,很可能會互相影響,對身體造成不良副作用,甚至是危害性命。如果同時有兩種以上需要服用的營養品或藥品,請記得先向醫師或是藥師諮詢。真正的健康生活,還是奠基於良好作息搭配均衡飲食,健康食品應當作為協助加強平時攝取不足的營養素,並配合良好運動習慣,才可確實提昇人體抵抗力,達到保健與預防疾病效果。

註/參考資料:

1.地球上最健康的150種食材,強尼.包登,商周出版。
2.每天吃5種保健食品,「鑽石級」直銷女爆肝亡,今日新聞網:http://www.nownews.com/2010/06/13/91-2614544.htm
3.衛署食字第0940401165號,行政院衛生署 函。
4.營養博士教你保健食品這樣吃最健康,謝明哲,三采文化。
5.健康食品保健事典,王森德 醫師等,康鑑文化。
6.PUBMED 原文摘要:http://www.ncbi.nlm.nih.gov/pubmed/21499580?dopt=Abstr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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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食品管理法 明定13項功效

【聯合晚報╱記者陳麗婷/台北報導】

鑑於不少保健食品業者遊走法律邊緣,市售保健食品很多廣告不實、誇大,民眾花大錢卻買到未經許可的產品。衛福部食藥署預告「健康食品管理法保健功效適用範圍」草案,明定13項健康食品保健功效適用範圍,包括護肝、調節血脂或血糖、免疫調節、骨質保健、不易形成體脂肪等,在公告範圍外違規宣稱保健功效將開罰,呼籲民眾不要買誇大不實產品。

不少市售保健食品的廣告講得天花亂墜,食藥署食品組組長潘志寬表示,健康食品管理法上路以來,陸續公告保健功效評估方法,例如業者要申請降血脂健康食品,須依照公告的實驗方法、內容進行人或動物實驗,也規定實驗時間長短、方法,並公告保健功效適用範圍。
食藥署食品組科長周珮如說,過去常有業者產品沒有申請健康食品,卻宣稱可降血脂,甚至廣告誇大不實,但遭檢舉後,卻向法官辯稱法令並沒有明確界定或寫明保健功效範圍,造成法官執法困難。
新公告的草案,將13項保健功效明確載明,若業者擅用其他使用類似功效,或超出許可違規宣稱壯陽等,都屬違規,業者不能再遊走灰色地帶,消費者選購時也有明確依循。
周珮如舉例,保健功效中的「不易形成體脂肪」,是指吃進去的熱量不易堆積為體脂肪,但市面上不少產品宣稱可甩掉肥肉、身材苗條,就屬誇大不實。
她說,只要是未經核准製造或輸入健康食品、沒有申請健康食品許可卻標示、廣告為健康食品,均可依健康食品管理法開罰,最高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就算申請為健康食品,廣告也不能誇大不實,違規將視情節,依健康食品管理法或食安法開罰。

13項功效看清楚

1.護肝
2.抗疲勞
3.調節血脂
4.調節血糖
5.免疫調節
6.骨質保健
7.牙齒保健
8.延緩衰老
9.促進鐵吸收
10.胃腸功能改善
11.輔助調節血壓
12.不易形成體脂肪
13.輔助調整過敏體質

【2014/08/26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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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產品每日勿超過4種 避免夜間食用  

(優活健康網記者談雍雍/綜合報導)

根據美國腎臟資料系統統計,台灣洗腎的發生率與盛行率已是世界第一;普遍來說,台灣人的用藥知識較為薄弱,濫用藥品、過量服用保健品致使洗腎的案例層出不窮!

 
(藥品、保健食品相關問題先諮詢藥師,再行服用/照片取自優活健康網)

趙順榮藥師指出,藥品幾乎都是單方、高劑量,主要目的是治療,要注意吸收及療效,建議短期使用,因為任何藥品都可能有程度不一的副作用。生病找醫師,再做出正確的診斷,病患的主訴及詳細的病史,加上專業醫師的經驗,才能下定論。
而保健食品大多是複方、低劑量,主要目的是延緩器官老化,只是治療中的輔助產品,不可有從此高枕無憂之錯誤期待。保健產品不是藥品,因為要長期食用,所以要在乎來源、安全性,切勿自行購買來源及標示不清產品。

長期吃保健產品應週休一日 讓肝臟休息

趙藥師建議,保健產品一天切勿超過4種,應分開使用,可以「早上2種,中午2種」的方式食用,並可於飯後食用較不容易忘記。此外,幾乎所有保健產品都是抗氧化劑,具提神效果,可能會影響睡眠,盡量避免夜間食用。長期使用者,建議應週休一日,讓腎臟及肝臟休息。

因此,選購保健產品應考量來源、安全性、有效性,趙藥師建議選擇時可注意以下5要點:

1.有正式臨床驗證依據。
2.經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審核通過並簽證的製造廠的產品。
3.美國專業參考書PDR(Physicians' Desk Reference)登載的產品。
4.通過「小綠人標章」健康食品。
5.通過「SNQ國家品質標章」認證。

最後,趙順榮藥師也提醒,平日應多加增進自身的「保健知識」,為自己挑選品質安全有保障的產品,採取「自己健康,自己把關」的策略。藥品、保健食品相關問題先諮詢藥師,再行服用,萬萬不可「什麼都好,什麼都吃」,並確記「生病找醫師、用藥問藥師」的正確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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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與版權所有:康健雜誌

保肝產品可以保肝嗎?

康健雜誌136期  作者:劉采艷

肝病是中國人的國病,肝癌在台灣地區,佔男性癌症死因首位,女性癌症死因第二位,全民都對「肝」話題有興趣,希望自己的肝好、人生是彩色的。

除了不熬夜、少喝酒、不吃刺激食物、不亂吃成藥的護肝通論,基於愛肝心理,許多和肝有關的保健產品,民眾都喜歡買來試試。但有人吃了保肝藥,反而造成肝臟傷害,醫師乾脆警告:所有保肝藥都別碰!只是,愈不說清楚,民眾就愈是瞞著醫師偷吃。
本文要介紹目前市場上,用於「保肝」的保健產品,希望讀者有正確的用藥觀念,選擇適合自己的保肝產品。

藥品、食品、健康食品

所謂的保健產品,是指非藥品級的「食品」,又分為「健康食品」與「食品」二種。依據台灣的食品衛生法規定義:能提供特殊營養素和具有保健功效的食品才叫健康食品,並要取得「健康食品認證」,目前國內通過衛生署認證的健康食品只有160多種,未經認證都只是一般「食品」。
藥品、食品、健康食品的使用差別是劑量與使用時機的差異。藥品經過純化過程,濃度與劑量都比較高,使用在人體疾病狀態;健康食品則是以特定加工或處理方法分離或萃取某些有效活性成分,濃度較藥品還低,適用於人體健康時的預防保健或半健康狀態。
讀者首先應了解自己的肝臟狀況「是否需要用藥」,如果經醫師抽血檢查後確認不需要用藥,建議可採取正確的護肝行動,再配合具保肝效果的健康食品。但一旦得了病毒性的肝炎(如B型肝炎),就應該配合醫師的藥物治療,不可單靠健康食品。

國內常見的「保肝」產品

1.水飛薊素(Silymarin)

水飛薊(Cardus Marianus L.)是目前最廣泛用來治療酒精性肝炎、急性肝炎及肝硬化(纖維化)最常用的保養產品。它原生於喀什米爾山區,早在17世紀,著名的藥劑師Nicholas Culpeper就已經建議使用乳薊(Milk Thistle)來保護肝及脾臟,更建議用來治療黃疸。
水飛薊的莖和葉片被切開時會流出白色的組織液,因此又名「乳薊」,可萃取出Silibinin、Silidiamin及Silicristin等三種有護肝作用的黃酮素,現在統稱為水飛薊素。

水飛薊素保健作用,可以從三方面來說:

1‧它是很強的抗氧化黃酮素,具有抑制體內5-lipoxyenase(一種加速體內氧化作用的酵素)的作用,並且增加肝臟細胞分泌GSH(抗氧化酵素)的濃度及穩定細胞膜(主要是肝細胞)的作用。
2‧水飛薊素與肝細胞結合後,能增加肝細胞的解毒及對抗有毒物質侵害的功能。
3‧水飛薊素有肝細胞修護及再生的促進作用,也能增加正常肝細胞中核甘酸的蛋白質合成作用(細胞再生能力)。

由於水飛薊素在歐洲使用得非常普遍,德國很早以前就將它列為醫師處方的保肝藥品;在台灣,飛薊素也是列為處方藥;而在許多藥廠出產的保肝產品中,都含有飛薊素;在美國則被列為健康食品。
由於本身就是處方藥,因此必須依建議劑量服用。在各國的研究報告,建議用量皆為每天420~600毫克,分2~3次服用。對於肝硬化、肝炎、肝腫瘤或肝指數超過標準兩倍以上的肝疾患者,一般的建議量為每天600毫克,同時配合醫師的肝功能指數追蹤。

2.靈芝(Gsanoderma lucidum)

如果說水飛薊是西方最早的保肝聖品,那麼中國歷史最悠久的保肝藥,就非靈芝莫屬了。靈芝是一種木質腐生菌,喜歡生長在高溫多濕及通風良好的環境。在西洋近代之分類系統中,將靈芝列為真菌界(Fungi),應用靈芝屬真菌作藥,在中國歷史上有兩千餘年,古代醫藥學家都認為靈芝能治療多種疾病,是滋補強壯、扶正固本的珍貴藥物。
靈芝的主要成分是靈芝多醣體(Polysaccharide)、靈芝三帖(Triterpennoids,又稱靈芝酸)、麥角固醇、蛋白質、多醣體、樹脂、甘露醇及有機鍺等。
根據臨床研究,靈芝可以提高肝臟的解毒能力,促進肝細胞再生,促進抗體及干擾素的產生,所以可以用來治療慢性肝病。有許多動物實驗報告,將靈芝萃取物用在部份肝臟切除的白鼠身上,結果證明靈芝能促進小鼠肝臟再生的能力。另外,以四氯化碳破壞小鼠的肝臟細胞,再分別以水飛薊和靈芝實驗,結果發現,24小時內,水飛薊的效果優於靈芝,但96小時後,靈芝降GOT、GPT的效果卻比水飛薊好。
有些人喜歡自己採菇製藥,但野生靈芝因長在枯木的腐根上,經常有變質的或有毒的靈芝被誤食;而野生靈芝經過雨水淋灑,水溶性的有效成分容易流失,而且生品的有效濃度,並不如科學方法提煉來得有效,所以還是選購人工栽培的靈芝產品較有保障。

3.牛樟芝

牛樟芝是台灣特有的品種,屬於多孔性真菌,長年寄生在牛樟樹心內壁,所以稱牛樟芝。由於僅生長於台灣特有的牛樟樹,生長速度緩慢、得之不易。近年來牛樟芝被大量砍伐,導致野生牛樟芝幾乎沒有了,現在市面上的牛樟芝保健產品,大多來自人工培育。
牛樟芝的成分複雜,三帖類化合物是牛樟芝最重要的化學成分之一,也是牛樟芝萃取物中苦味成分的來源。以目前的研究結果得知,在每種靈芝內約有20~50多種三帖類指紋含量,各種靈芝總計已發現將近200多種三帖類指紋,而樟芝只單一種就擁有200多種三帖類指紋,超越靈芝許多。
三帖類的主要功能有:抑制癌細胞生長、抑制組織胺釋放,防止過敏、維持肝臟功能、促進血小板凝集、以及降血脂等作用。此外,牛樟芝含的β-D-葡萄聚醣(多醣體的一種),也能增加人體自然免疫力、預防及抑制癌細胞。

4.蜆精

熬蜆精治肝病,在國內非常普遍,許多生技公司乾脆做成蜆錠、蜆精、蜆粉,做為肝臟營養的補充品。蜆的味道非常鮮美,又能解酒和保肝。在《本草綱目》也記載蜆有解酒毒、去目黃……等保肝效能。但其實蜆能保肝,乃是出於它的「營養價值」。
蜆有什麼營養價值呢?首先,蜆擁有完美比例的八種氨基酸,能被人體充分吸收利用,進而製造充足的蛋白質,供受損的肝細胞使用,比起其他高蛋白食物,蜆還有低膽固醇的好處。再來,蜆有高量的牛磺酸,有助於合成膽汁酸來幫助消化食物中的脂肪。
蜆還有一種營養成分是膽鹼,膽鹼在腦部能合成乙醯膽鹼,維持腦部細胞正常功能。身體的神經傳導、膽囊調節、卵磷脂製造、肝臟脂肪代謝、膽固醇合成,沒有足夠的膽鹼,這些生理功能都會受損。另外,根據農委會水產試驗所對水產品營養成分分析,水產品以貝類的肝醣含量最高,而蜆的肝醣含量又是貝類中最豐富的。肝醣儲存在肝臟中,有助於修復肝臟細胞,也能提供身體能量來源。
至於蜆所含的多種有機礦物質、維生素B2、B6、B12,都是修補肝臟受損細胞不可或缺的營養成分。

5.五味子

五味子是一種具有香氣的木質藤蔓,它的漿果乾燥後,就像兩個腎臟形狀的種子。傳統醫學認為它兼具苦、甜、辣、鹹與酸五種味道,因此名為五味子,做為滋養劑,使衰弱的身體恢復強壯。
五味子被認為具有保肝作用,其實是因為它含的30多種木質多酚,這些木質多酚能提供肝臟做為解毒功能。動物實驗發現,以四氯化碳破壞小鼠的肝臟細胞,五味子能改善肝臟功能及對抗肝臟毒性。研究者認為,五味子能活化高胱穀胺酸及胱穀胺酸還原.,讓有毒的物質能有效地被清除,進而達到肝臟免受破壞的作用。五味子能增加鳥胺酸去羧化.ODC(ornithine decarboxylase)的活性,而ODC是刺激肝臟細胞再生不可缺少的,因此五味子也有刺激肝臟細胞再生的能力。
五味子合併芝麻或橘皮的保健產品,普遍拿來預防酒精引起的肝病。目前也有獲得健康食品認證的五味子複方產品,在療效與安全是有保障的。

6.芝麻

根據分析,芝麻除了含豐富的蛋白質、脂肪、鈣、磷、鐵等,還含有芝麻素、花生酸、芝麻酚、油酸、棕櫚酸、卵磷脂、維生素A、B、D、E等營養物質。常吃芝麻,可保肝護心臟血管,還能清除細胞內衰老物質「自由基」,延緩細胞衰老,保持機體青春活力。
動物實驗發現,芝麻素(Sesamin)可減輕因酒精或四氯化碳造成的肝臟損傷。在人體試驗則發現芝麻素能在肝臟形成抗氧化物質,清除有害的自由基。此外芝麻素能降低大鼠的癌前期細胞數目。它的抗氧化活性隨劑量增加而提高,抗氧化能力比維生素E更強。
芝麻營養成分中,芝麻素只有0.5%,也就是說每100克芝麻只有0.5克的芝麻素,新鮮芝麻還必須經過攝氏190度高溫炒焙,才能產生抗氧化效果。而目前市面上已經有芝麻素萃取的保健產品可以選擇,民眾可以不必吃大量芝麻,又吃進過多的熱量。

7.金線蓮

金線蓮是台灣才有的藥用植物。過去,金線蓮隱身在海拔500~1700公尺冷涼的原始林蔭之中。1993年行政院農業部門開始在埔里大量繁殖台灣金線蓮。2009年7月,首次有金線蓮產品獲得衛生署健康食品認證。
金線蓮所含的八種必需氨機酸與微量元素,如硒、鉬等含量均高於大陸產西洋蔘和野山蔘,有抗衰老的功效。日本研究團隊從高雄金線蓮分離出棕櫚酸、軟脂素、桂皮酸,以及β-Sitosterol β-D-glucopyranoside、金線蓮糖甘(kinsenoside)、nicoloside等化合物。Ito等學者則分離出金線蓮糖甘、nicoloside、固醇類(sterols)、丁酸葡萄糖甘3-O-β-D-glucopyranosyl-(3R)-4-dihydroxy butanoic acid等化合物。
其中,金線蓮糖甘對於四氯化碳所誘發的小鼠肝毒性,具有降低GOT及GPT的作用,亦即具有良好的保肝效果,而且明顯優於靈芝。此外,2001年有研究團隊發表文獻報告指出,金線蓮糖甘對於體內過多脂肪及肝臟內三酸甘油脂(triglyceride)含量,有明顯的促進作用。
過去,民間多半以酒、豬肉和金線蓮一起燉煮湯汁來保肝。但一般民眾對生草藥鑑定能力不足,常被不肖商人欺瞞,誤服東南亞進口的金線蓮類似物,致使腎功能受到傷害。如今,已有生技公司與學者的技術合作,生產金線蓮保肝膠囊,這個產品在今年也獲得衛生署健康食品認證,民眾可以不必冒著誤用草藥,或吃進重金屬污染的風險。

8.七葉膽

又名絞股藍、龍鬚藤。為葫蘆科植物絞股藍的全草,屬多年生蔓草植物。七葉膽性味甘寒、但無毒。生產地分布很廣,包括中國大陸陜西南部、長江流域以南各省,都可見到它的蹤跡,又以雲南種類最多。韓國、日本、越南、印尼等地區也有。台灣在600~2000海拔的山谷陰濕處也可見到。
七葉膽的保肝作用來自於七葉膽皂甘(化學結構與人蔘類似)。以吞噬細胞、肝微粒體及血管內皮細胞做氧化試驗,七葉膽皂甘能降低人類嗜中性白血球的超氧化物,陰離子及過氧化氫含量,說明七葉膽可以減緩肝細胞被氧化的情形,增加肝細胞存活機率。
此外,七葉膽還能降低大鼠血中的三酸甘油脂、脂質過氧化物、總膽固醇、磷脂質、麩氨酸焦葡萄酸轉氨脢(GPT)之含量。對於四氯化碳造成的急性肝細胞損傷,七葉膽有明顯的保護功能。
七葉膽在市面上多半以茶包的方式販售,七葉膽偏涼,寒性體質不適合使用。
如果不是茶包、沒有處理過的七葉膽,最好先用熱水煮過再沖泡飲用,加上枸杞、黃耆可以使寒性降低。由於七葉膽有抑制血小板凝集的作用,女性生理期、出血性中風病人、胃出血病人、孕婦等都不建議使用。

9.珍珠草

珍珠草在韓國被視為治肝病的國寶;大陸秦嶺也發現珍珠草蹤跡,中國衛生部研究人員動物實驗證實,珍珠草對B型肝炎及抗肝纖維化有顯著效果。
台灣的醫療團隊,則是以台灣珍珠草(大戟科植物,俗稱葉下株)做實驗室研究,發現葉下珠具有調降腫瘤細胞基因BC1-2的表現,引發細胞凋亡,而對正常細胞沒有任何明顯毒性。
台灣的葉下珠性寒味苦,長期使用易傷脾胃,中醫師多半會搭配其他中藥,降低葉下珠的傷害性。至於珍珠草在國內保健市場,可見的產品多半是和朝鮮薊、樟芝、牛磺酸、蜆等合製成的複方膠囊,訴求降火氣、減少疲勞等功效。

病毒性肝炎,一定要就醫

其實,只要正常飲食、規律作息,一般人不需要刻意補充護肝產品。如果因為工作應酬多、課業壓力大、吃太多成藥,短時間內無法讓受損肝細胞復原,就可以選購衛生署食品衛生處認證的「健康食品」,或是有核備的「食品」,來補充肝臟需要的營養,但仍須定期追蹤肝功能指數(衛生署食品核可資料查詢網站http://www.cgprdi.org.tw/functionalfood/helth_inf/hel_main.asp)。

這些衛生署護肝認證的保肝產品,都是以四氯化碳破壞老鼠肝細胞,強調具有抗氧化與修復受傷肝臟細胞功能。套用在人類,頂多是改善酒精、化學物質或疲勞造成的肝損傷。切記!病毒性肝炎,一定要就醫接受治療。
至於病毒性肝炎的治療方式,目前已有醫藥級的注射型干擾素,以及口服抗病毒藥物,民眾千萬不可捨棄正規治療,一味靠健康食品,以免失去最佳治療黃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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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與版權所有:肝病防治學術基金會

保健食品傷肝?!有影抹?

諮詢/王世晞(好心肝門診中心院長)
撰稿/江敏

去年底紐約時報一篇報導指出,美國因藥物引起的肝衰竭病例中,有近兩成是保健食品引起的。國內雖無類似統計,但國人一直對保健食品有迷思,該如何正確看待這類產品?

一位高中生在保健食品店買一種濃縮的綠茶素,號稱有「燃燒脂肪」效果,他服用後,肝臟嚴重受損,已在換肝的等候名單上。

美國國家衛生研究院的「藥物傷肝網」追蹤2004至2012年共845名因藥物導致肝臟嚴重受損的病人中,2004年因保健食品傷肝的,就有115例,到2012年時已經增加到313例,接近一倍之多,其中有十幾人需要換肝,3人死亡。
研究發現,許多傷肝的保健食品是健身補充品,包括摻雜未標示的類固醇、號稱能增強體力和減肥的草藥丸與粉末。檢驗發現,出問題的保健品有三分之一摻類固醇、85名病患吃過草藥丸或粉末;中年婦女病患中,有三分之二常吃減肥或增強體力食品。病患最常吃的產品是綠茶素。
走進藥妝店或有機養生專賣店,琳瑯滿目的國產、進口保健食品,塞滿一排排的展示櫃,讓人看得眼花撩亂。全球的保健食品消費方興未艾,台灣也沒錯過這波世界性的大潮流。根據財團法人食品工業研究所的調查顯示,台灣保健食品的銷售額在2011年竟高達896億元,而且每年以相當驚人的速度成長。
除了在國內購買健康食品外,許多人出國也會帶些當地的保健食品當「伴手禮」,尤其是從銷售市場最大的美國。事實上,美國大部分的保健食品是不受管制的,甚至有7成保健食品公司並未遵守最基本的品管要求;只有0.3%的產品曾做過充分研究,能清楚標示產品副作用。通常都是在消費者服用後出了問題,才會要求產品下架,如上述紐約時報報導的案例。
 

保健功效並非指能治療疾病

保健食品不是藥品,消費者不該有過高的期待。「保健食品」其實是一般泛稱,衛生福利部另有立法規範「健康食品」。根據「健康食品管理法」的定義,健康食品是指具有保健功效,並標示或廣告其具該功效之食品。而法規上所說的保健功效,係指能增進民眾健康、減少疾病危害風險,且具有實質科學證據之功效,並非能治療、矯正人類疾病的醫療效能。所以政府嚴格規定,這些產品只能叫做健康食品,不能強調任何療效。而具有醫療效能,可作為治療疾病用的,則屬於「藥品」,受更嚴格的法令規範。
健康食品與藥品的最大不同,在於上市前是否經過人體實驗,以及申請的認證不同。健康食品的廠商只要能提出產品的原料與成分對人體安全無虞、有相關保健作用的文獻證據,就可申請許可證,通過審查後獲得的標章為「健康食品標章」。而藥品須經過動物實驗階段證明有效,還必須接受1到3期各種不同程度的臨床人體實驗,偵測其作用、副作用、臨床效果、安全性之後,才能獲准上市。正因如此,一款藥品在進入市場之前,通常需經多年研究,健康食品則無需如此耗時。
由於健康食品的成分,並非法規中的毒性物質,上市前亦不需經過人體實驗,所以多在販賣、經過市場實際測試後,才會發現一些問題,如有些健康食品與民眾原本就服用的藥物會產生交互作用;或是有些健康食品的主要成分並無害,反而是製造時添加的賦形劑、防腐劑、或複方對人體不利。
有些減肥食品加入甲狀腺素,甲狀腺素雖是合法的藥品,卻不應用於減肥,這種非規範的使用稱為「藥品仿單標示外使用」 (off-label use)。部分保健食品甚至含有未標示的藥物成分,如添加了消炎止痛藥、類固醇、壯陽藥等西藥成分,服用後反而讓民眾忽略身體真正的問題。其實,對肝臟來說,不要特別服用來源不明或未標示成分的保健食品或草藥,攝取均衡而天然的飲食、適當運動,並規律、充足地休息,才是最好的保健方法。

為什麼保健食品也可能加重肝臟負擔?

人體吃下任何食物、藥品,消化之後,無論是養份、化學藥品還是水份、廢物,都會經由胃、小腸、大腸吸收,從肝門靜脈送入人體的「天下第一關」--肝臟。肝臟可說是體內最大的化工廠,進入人體的各種物質與養分,會在此作進一步的分解合成,以及解毒,再將處理完畢的物質,經由血液送往身體各處。也因此,若我們吃進了有毒物質,或是過量攝取營養品或特殊化學物質,都會加重肝臟的工作負擔,甚至傷害肝臟。
GOT、GPT是肝臟裡的酵素,一旦傷肝成分造成肝臟細胞受傷、發炎,酵素就會被釋放到血液裡,抽血檢驗即可檢測到。肝功能異常除非經過仔細觀察與病人、醫師的警覺,否則是難以察覺的。GOT、GPT指數上升一、兩倍,人體通常並無不適感,若再升高,就可能會出現疲勞、倦怠、胃口變差等症狀;若受傷程度再增高,則會黃疸、茶色尿;若猛爆性肝炎嚴重,甚至需肝移植才能挽救性命。

正確保肝之道

1.使用保健食品或健康食品前,先諮詢相關科別醫師、藥師的意見

民眾越容易透過各種通路、方式購買健康食品,須自行承擔的風險也就越大。其實,每個人的身體狀況不同,無論是服用健康食品或藥物,都應該尋求正規醫師、藥師的指示。

2.若長期服用某種健康食品或保健食品 應定期檢查肝功能

已有服用健康食品習慣的民眾,應定期進行健檢,觀察服用後的肝功能指數是否有增高,如有增高,即停止服用。只要肝功能並未受損到肝衰竭的程度,絕大多數肝臟受傷都是可逆的。

3.有B、C肝炎 使用健康食品應更加謹慎

至於B、C肝炎的健康帶原者,肝臟的代謝功能與效率是正常的,在受到藥物毒害的比例上,也未較一般人高,要擔心的是肝臟一旦受損,恢復健康所需的時間會比較長,所以B、C肝族群在使用藥物與健康食品上,應該更加慎重、小心。而已經有肝硬化的民眾,因為「工廠」本身比較弱,處理化學物質的效率會更差,受傷後修復的時間也需要更長,最好不要攝取健康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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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Q&A〕

Q:最近檢查發現我的肝功能指數有些異常,但我並沒有B、C肝,一時之間也查不出原因,我可以吃保健食品來降低肝指數嗎?

A:不建議。在肝功能異常的狀況下攝取保健食品,反而容易加重肝臟負擔。請先檢查自己的飲食與生活,是否有例如酗酒、飲食不均、長期熬夜、體重過重、少運動等狀況,並進行調整。若肝功能異常是脂肪肝所造成的,一定要改變飲食生活的不良習慣、改善脂肪肝,才是正本清源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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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與版權所有:水果日報

竄效期 29保健品過期照賣

吃多恐腹瀉 「芝蘭」業者30萬交保

【綜合報導】國內驚傳有不肖業者,販售美國知名保健食品NOW(健而婷)的過期產品。北巿調查處和北巿衛生局前天搜索直銷商芝蘭企業相關處所,發現該公司進口過期的NOW產品,後竄改有效日期販售,而芝蘭旗下健康食品包括「芝蘭天然高纖」等29種產品也涉竄改有效日期。
檢調前天將負責芝蘭實際經營的楊姓婦人及其兒子約談到案,訊後依涉犯《刑法》詐欺、妨害農工商罪等罪嫌,各諭令3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


圖為芝蘭企業遭檢調查扣的保健食品。台北巿衛生局提供

賣出2小罐就回本

北巿衛生局1月接獲檢舉,指芝蘭將過期的NOW產品竄改有效日期後販售,因涉嫌詐欺罪,北巿衛生局前天與市調處組專案小組,搜索芝蘭辦公室等,發現業者將部分過期的NOW產品竄改有效日期;巿調處並指,芝蘭自國外進口大罐的NOW在台分裝販售,每1大罐可分裝成10小罐、賣出2小罐就回本。記者昨無法確認分裝後每罐售價多少。
北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處長邱秀儀昨說,前天還查獲芝蘭旗下的「芝蘭天然高纖」、「芝蘭深海魚油」等29種食品也涉竄改有效日期、無中文標示、未辦理查驗登記等違法事項。

可要求3倍賠償金

芝蘭主要採網路銷售方式,至昨晚截稿前,無法聯繫上該公司。
北市法務局消費者服務中心主任何修蘭昨說,尚未接獲受害民眾申訴,依法販賣過期商品,除退費外,消費者還可要求商品價格3倍的賠償金,將主動調查。
書田診所胃腸肝膽科主任王志堂說,保健食品過期,效用就可能失效,若拆封分裝,還可能孳生細菌,吃了恐引發腹瀉等腸胃症狀。

消費爭議申訴管道

◎消保處:1950
◎北區(02)2700-1234
◎中區(04)2375-7234
◎南區(07)225-1234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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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與版權所有:華杏廣場
 

淺談健康食品
 
 
華杏編輯部 整理
 
  「健康」,是每個人最大的資本。身體健康,做什麼是都很容易,身體若出了狀況,即便是小小的普通感冒,可能連坐著都頭暈!更別提其他嚴重的疾病了。所以,「追求健康」也成了很盛行的日常課題,其中一個方式就是吃「健康食品」。
健康食品的定義

  「健康食品」原本是一個一般日常生活用語,但在1999年公布施行「健康食品管理法」後,已成為法律名詞,自此之後,需取得行政院衛生署健康食品查驗登記許可證,才能稱為健康食品。一般食品是不能隨便廣告或標示為「健康食品」的,或是宣稱具有健康食品的保健功效,違法者需移送法辦。
  健康食品的定義,依據健康食品管理法第2條:「健康食品,指具有保健功效,並標示或廣告其具該功效之食品」(全國法規資料庫,2006)。

保健功效的項目

  什麼是保健功效?根據健康食品管理法第2條:「……保健功效,係指增進民眾健康、減少疾病危害風險,且具有實質科學證據之功效,非屬治療、矯正人類疾病之醫療效能,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者」(全國法規資料庫,2006)。目前行政院衛生署公告的保健功效共13項,如下(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2010):

1.改善胃腸功能。
2.改善骨質疏鬆功能。
3.牙齒保健功能。
4.免疫調節功能。
5.護肝功能(針對化學性肝損傷)。
6.抗疲勞功能。
7.延緩衰老功能。
8.促進鐵吸收功能。
9.輔助調節血壓功能。
10.不易形成體脂肪功能。
11.輔助調整過敏體質功能。
12.調節血糖功能。
13.調節血脂功能。
另外,也有公告紅麴和魚油的健康食品規格標準。

健康食品查驗登記

  健康食品查驗登記採行雙軌制,如下:
第一軌──個案審查:審查需時180天。業者備妥相關文件和資料,如:申請書表、產品原料成分規格含量表、產品的安全評估報告和保健功效評估報告、保健功效成分鑑定報告及其檢驗方法、保健功效安定性試驗報告、產品製程概要、相關研究報告文獻資料、產品包裝標籤及說明書、完整樣品及審查費等,向行政院衛生署提出申請。經健康食品審議會委員審查評估合格後,就可以核發健康食品許可證,通過的產品可取得「衛署健食字號(衛署健食字第A00000號)」,以及健康食品標章〔圖一(A)〕。
第二軌──規格標準審查:審查需時120天。若是產品成分符合行政院衛生署公告的健康食品規格標準,而且學理確立產品保健功效者,就不需進行保健功效評估試驗。審查通過者,可取得「衛署健食規字號(衛署健食規字第000000號)」,以及健康食品標章〔圖一(B)〕。
 
 
  審查合格之健康食品,需在產品的容器、包裝或說明書上,以中文和通用符號顯著標示品名,內容物名稱及其重量或容量,食品添加物之名稱,核准之功效,許可證字號、「健康食品」字樣及標準圖樣,攝取量、食用時應注意事項及其他必要之警語,有效日期、保存方法及條件,營養成分及含量,廠商名稱、地址等規定事項。但仍然不可提及醫療效能、誇張、不實,或超出許可範圍的保健功效。目前行政院衛生署審核通過的健康食品有200多件,其中衛署健食字的各類健康食品之比例見表一。

表一衛署健食字各類健康食品比例

項目           百分比
  
調節血脂功能   29.7%
改善胃腸功能   24.4%
免疫調節功能   13.4%
護肝功能(針對化學性肝損傷) 11%
輔助調整過敏體質功能   4.5%
調節血糖功能   3.6%
抗疲勞功能    3.3%
不易形成體脂肪功能  3.3%
牙齒保健功能   2.4%
改善骨質疏鬆功能   2%
促進鐵吸收功能   0.8%
延緩衰老功能   0.8%
輔助調節血壓功能  0.8%

健康食品審議會

  健康食品審議會原則上每個月開會一次,由60~70名委員組成,每一任的任期2年,包含毒理學、醫學、藥學、營養學及食品科學等各學術領域之專家學者。開會時,視需要可以邀請其他相關機關,或專家學者、醫師等列席諮商。其任務如下(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2012):
1.審查申請健康食品查驗登記案件之相關文件及資料。
2.審查申請查驗登記健康食品之安全性、保健功效、包裝標示及說明書之確實性。
3.針對健康食品查驗登記申請案件提出評審意見。
 
  要維持身體健康,最重要的是正確、適當的飲食習慣、多樣化食物、適當的運動習慣等,雖然健康食品具有認證的保健功效,但它們都僅是食品,是無法治療疾病的,主要是做為預防保健、減少疾病風險等用途,若是完全依賴健康食品,而忽略正常規律的生活習慣,不管吃再多的健康食品,恐怕都無法擁有健康的身體!而且購買時也要仔細審視相關標示,不要購買來路不明的產品,以免吃下肚後,反而對身體造成損害。

參考文獻

全國法規資料庫(2006,5月17日)‧健康食品管理法‧取自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History.aspx?PCode=L0040012
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2012,3月20日)‧健康食品審議會‧取自http://www.fda.gov.tw/TC/siteContent.aspx?sid=1763
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2010,4月30日)‧健康食品概說‧取自http://www.fda.gov.tw/TC/siteContent.aspx?sid=1776
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2003,12月23日)‧健康食品營養成分及含量之標示方式‧取自http://consumer.fda.gov.tw/Law/D ... = 518&lawid=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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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食品的營養成分及含量標示

健康食品需在包裝容器外表的明顯位置處標示以下內容:

1.「營養標示」之標題。
2.熱量:以大卡為單位表示。
3.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鈉之含量:
i:此處的碳水化合物包含膳食纖維。
ii: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以公克為單位表示。
iii:鈉以毫克為單位表示。
4.其他出現於營養宣稱中之營養素含量:以公制單位表示。
5.廠商自願標示之其他營養素含量。
6.保健功效之相關成分含量:以公制單位表示。

標示事項及方法可參考範例一、二。另外,熱量、營養素、保健功效的相關標示之標示基準以每一份量為單位,且需標示該項產品每包裝的分數。欲知更詳盡的內容,請至食品藥物消費者知識服務網查詢,網址為http://consumer.fda.gov.tw/Law/D ... D=518&lawid=163
 
 
資料來源: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2003,12月23日)‧健康食品營養成分及含量之標示方式‧取自http://consumer.fda.gov.tw/Law/D ... D=518&lawid=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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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與版權所有:台灣新生報

 

保健食品不全然安全


 

【記者萬博超/綜合外電報導】 

保健食品不全然安全,有人吃到需換肝。美國「消費者報導」研究人員指出,6年來約有6300位民眾因任意食用保健食品反映自己出現嚴重副作用。
有一款宣稱加強免疫力產品近日在夏威夷疑似造成29例非病毒性肝炎,一位已死亡,更有一位受害者需換肝。
不少民眾聽信某些「保健食品」保肝的說法,服用後卻肝細胞大量壞死,導致猛爆性肝炎,最後只剩換肝一途。肝臟是人體最重要的化學工廠,非必要,未經處方,別亂吃藥;私下服用任何未經嚴謹人體實驗,以致不明安全性的藥物或保健食品,都冒著極高的傷肝風險。
即便現代較進步的國家超音波診斷設備大致已較過去普遍,但許多民眾忽略定期腹部超音波掃描,常無法發現肝臟實質變化。
換肝除必須考量患者生理、疾病條件、捐贈來源及醫療技術外,待換肝者本身也得注意維繫自我的基本生理機能,除了必須適當運動,必須限制鹽份、水份,以控制腹水及肋膜積水,同時必須避免術前感染及上消化道出血,以利換肝手術的進行。
等待換肝者不宜過度臥床、不活動,最好適度運動,增加肌肉強度。飲食以低蛋白質食物為主,減少肝性昏迷風險,要有一定的優良脂肪攝取,但控制糖分攝取減少血糖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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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與版權所有:台灣新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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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功能異常 要吃養肝丸補肝?
 
【內容摘自《女中醫給忙碌上班族的第一本養生書》,作者羅珮琳,聯經出版】 
中醫的肝 ≠ 肝臟
有一句廣告詞是這樣的「肝若不好,人生是黑白的」,雖然是一句簡單且朗朗上口的台詞,確實也點出了肝對於人體的重要性。在西醫生理學上,肝臟的功能包括製造體內重要物質包括膽汁、膽紅素、抗凝血因子以及血漿蛋白等。它同時有代謝廢物以及毒物等解毒的作用,也是儲存血液的器官。這些功能與中醫的「肝藏血」、「肝主疏泄」的觀念相似。
但是中醫所指的肝除了肝臟外,還賦予了其他與情緒相關的功能,肝所主的情志在五行中屬於「怒」,所以我們常說肝氣不順或者肝火旺的人,性情急躁容易生氣動怒。因此中醫所談的肝與西醫的肝臟病不完全相同,所以當中醫把脈說肝有問題,不必直接聯想到「肝臟有問題」或者「肝發炎」。
小心,肝指數過高!
而最近很流行的「爆肝」一詞,是指肝指數過高,肝指數是GOT與GPT, 兩者的正常值一般而言應低於40單位以下,常見有些人肝指數偏高,但在100 單位以下,同時伴有肥胖問題,經常是因為「脂肪肝」作祟,稍做體重控制肝指數就可以恢復正常。但是如果肝指數偏高又出現發燒、疲倦、胃口不佳、噁心嘔吐、腹部不適甚至小便變成茶色尿,就要注意這是急性肝發炎的表現,一定要立即就醫。
養肝丸不能隨便亂吃
我們已經釐清,中醫的「肝」並不等於西醫的「肝臟」。但是還是會有民眾認為「肝功能異常,要吃養肝丸來補肝」。肝功能異常多指數偏高,屬於肝臟發炎的情況,這個時候不應該用「補」的方式治療,反而需要用「瀉」的方式降低肝臟發炎。
市售的養肝丸配方大有不同,有的功效是「降肝火」,有的功效卻是「補肝血」,但是一樣稱做「養肝丸」,民眾無法從名稱辨別,自行服用的結果, 護肝不成反而「害肝」,因此想要護肝,還是應該請醫師處方中藥最安心!
 
圖/聯經出版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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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意攝取過量保肝品 反而可能更肝苦
 
【台灣新生報/記者鍾佩芳、王柏楊/台北報導】 
刻意攝取過量的補品,反加重肝臟的負擔。像是不少人喜愛吃的醃漬品,大多含有化學添加物,進入人體後必須經由肝臟處理,攝取過多,不但增加肝臟負擔,也可能會因為其含有致癌物質,增加肝癌的發生機會。
財團法人肝病防治學術基金會執行長許金川表示,肝臟是人體最大的化學工廠,吃的各種藥物大都要經過肝臟解毒。不館是中藥、西藥、草藥、保健食品等,都具有肝毒性。因此,養成不隨便亂吃藥,才是保肝的第一步。
有些健康食品標示經檢驗合格,事實上只是食品許可,而非藥品許可,常讓民眾誤信是有療效的。其實有很多人因為這樣補到肝功能指數飆高起來,甚至引發猛爆性肝炎或腎竭。
長期飲酒會引起肝硬化、肝癌,。許醫師表示,均衡飲食才是保肝之道,避免化學加工及醃漬食物,以免增加肝臟負擔。避免高熱量、高膽固醇的食品,以免造成脂肪肝。
台安醫院胃腸肝膽科蔡青岩醫師表示,保護肝臟的積極之道不外乎打疫苗、定期檢驗,至於一般在坊間販售的「保肝藥」,由於成分不明,不一定能增強肝功能,反而可能增加肝臟負擔,甚至引發藥物性肝炎,即使標榜「純中藥提煉」的成藥也不應隨意食用。
蔡青岩醫師指出,目前通過護肝功能的健康食品認證的相關成分,有動物及植物性來源二種,以及來自天然的成分;保護肝臟最重要為正常規律的生活習慣、均衡飲食及適度運動,並定期接受肝臟檢查;健康人並不需要刻意補充保肝食品。
蔡醫師呼籲,若已經有肝臟疾病者或急性肝炎者,建議應儘快就醫接受治療,選用護肝保健食品最好在醫師建議下選擇通過衛生署健康食品認證之產品才有保障,且務必按照產品的標示劑量去補充。而其它未經認證產品之成分、劑量都不明確,萬一吃出問題則可能投訴無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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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抽檢 10牌葡萄糖胺液含量不足
 
【聯合報╱記者邱瓊玉/台北報導】 
2012/12/21
北市府法務局隨機抽樣四十種廠牌的葡萄糖胺口服液產品,其中有十件被驗出含量低於標示。 記者邱瓊玉/攝影
北市府法務局日前針對市售葡萄糖胺口服液進行抽驗,四十種廠牌中,有十款實測葡萄糖胺鹽酸鹽含量低於標示含量,明顯廣告不實,其中不乏葡萄王、李時珍等知名大廠。
不過該檢測結果是由法務局委託民間實驗室檢測,北市衛生局表示,將待法務局移交相關檢測資料,由藥食處檢測確認後,再視違規情形開罰。
法務局主任消保官陳信誠表示,近來液態葡萄糖胺商品如雨後春筍般推出,廣告也相當多,但品質如何,沒人知道。為確保消費者權益,委託台灣檢驗科技公司進行檢測。
陳信誠表示,抽驗的四十件中,有四分之一實測含量低於標示含量,其中又以速立固立膠濃縮補精的差異最大,含量少了八成六。
至於葡萄王勇股王葡萄糖胺液、李時珍葡萄糖胺液、台鹽低鈉膠原軟骨素─葡萄糖胺、固立敏葡萄糖胺液等知名廠牌,也少了四分之一至二分之一之。
陳信誠指出,葡萄王勇股王葡萄糖胺液標示低鈉(每公克一一八五毫克),但實測高達一四六○毫克,也高於低納標準一二○○毫克。
另外固樂沙敏-H液添加防腐劑不符合規定,固律根節天然葡萄糖胺液、天然強本葡萄糖胺液則被驗出添加苯甲酸,若長期或過量食用,對肝功能將造成不良影響。
陳信誠表示,四十件產品中,有十一件的鈉含量高於產品標示,其中除葡萄王外,得萊寶液態高濃度複方葡萄糖胺液、固立敏葡萄糖胺液等產品也標示低鈉,但實測並不符低鈉標準。
很多民眾喝葡萄糖胺液目的是保養軟骨或關節,但也有醫生認為並無研究證明其有效,且因部分產品含鈉鹽過高,高血壓、糖尿病患者應諮詢醫師後再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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