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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友亂吃保健品 當心腫瘤長更快
2015-03-26 聯合報 記者黃文彥/台北報導
許多癌症患者為了增加免疫力,總會購買高價營養補充品,根據調查發現,高達82%癌患曾使用保健食品來協助抗癌,但癌症希望基金會董事長王正旭提醒,隨便亂吃保健食品也可能導致腫瘤細胞長得更快,建議癌症患者飲食仍應以天然食物為主。
王正旭表示,保健食品並非完全沒有副作用,建議患者服用保健食品應主動告知醫師,切勿捨本逐末,花大錢購買保健食品卻捨棄正規治療。
癌症希望基金會針對國內375名癌症患者進行調查,結果發現,有35%癌症病患認為吃保健食品可以增強免疫力,而且平均每位癌患吃4.3項保健食品,甚至還有7%的病患前後吃超過10種保健食品,半數病患每月花在購買保健食品的金額近5000元。
圖/ingimage
為提醒癌患與周邊親友不要陷入保健食品的迷思,癌症希望基金會昨天召開記者會,王正旭表示,人體免疫系統非常複雜,能活化免疫系統的產品除了會刺激正常細胞外,也可能刺激腫瘤細胞生長。
圖/聯合報提供
王正旭說,保健食品不能取代正規治療,這些產品也不見得合病患口味,飲食盡量以天然食物為主。
和信醫院藥學進階教育中心主任陳昭姿也提醒,癌症病患平均服用的藥品約4到10項,若隨意吃保健食品,有可能與治療藥物產生交互作用,降低化療效果。
以癌症患者最常吃的麩醯胺酸營養補充品為例,陳昭姿表示,麩醯胺酸美國核准的治療用途只有針對短腸症,至於治療黏膜炎或化療引起的神經病變,其實證據力仍有待考驗,並不是每個人都有效果。
這樣的結果其實與2013年4月一篇在新英格蘭醫學期刊針對麩醯胺酸與抗氧化劑的研究相符。該研究發現,服用麩醯胺酸不僅對器官衰竭與感染併發症沒有效果,甚至死亡風險還高出沒有服用對照組的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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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食品護肝認證大解析
諮詢∕周珮如(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食品組科長)、林姿伶(好心肝門診中心健康檢查中心主任)
撰稿∕黃靜宜
國內經核准可標榜「護肝」的健康食品,目前共有28種,所謂的護肝,內涵究竟是什麼? 食品要做哪些實驗、通過哪些審核,才能取得護肝認證?
50 歲經商的陳先生,最近因趕著出貨天天加班,常覺得很疲累,偶然打開電視看到標榜「護肝」的健康食品廣告,喝了以後好像精神抖擻,想到自己最近接連「爆肝」的生活,加上自己是B 型肝炎帶原者,忍不住想買來試試看。不過,陳太太勸他還是應該先去就醫,一檢查之下,肝功能異常、病毒量也偏高,醫師告知,以陳先生的情況應該要考慮服用抗病毒藥物治療,而不是吃健康食品。
打開電視,三不五時可以看到標榜「國家護肝認證」的健康食品廣告,對於喜歡「食補」的民眾來說有很大的吸引力,尤其國人又特別喜歡保肝。然而所謂的護肝認證,內涵是什麼?這樣的食品,真的對肝臟健康有益嗎?
首先要釐清的是,健康食品已經是法律名詞,需經衛生福利部核准的產品才能用這4個字,也才能宣稱核准之保健功效。不過,健康食品也是食品,不是藥品。保健功效意味的是可以增進民眾健康、減少疾病危害風險且具有實質科學證據之功效,但不代表能「治病」。也就是說,民眾不能期待吃了健康食品,就治好某些疾病。
現行護肝產品動物實驗 僅針對化學性肝損傷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簡稱食藥署)訂有「健康食品管理法」,其中針對不同的保健功效有不同的規範,目前公告的保健功效共有13 項,如調節血脂、胃腸功能改善等,「護肝」也是其中之一。那麼,護肝的定義又是什麼?
根據食藥署訂定的「護肝功能評估法」,首先開宗明義就指出,這是針對化學性肝損傷所訂定的評估法。拿起市售具有護肝認證的健康食品來看,也會發現產品標籤上有一行小字「護肝功能(針對化學性肝損傷)」。造成肝損傷有很多原因,如病毒性(如B、C肝炎病毒)、酒精性、化學性等,而目前通過護肝認證的產品,都只是針對化學性肝損傷所做的實驗。也就是說,因為B、C 肝炎病毒引起的肝損傷,並不在現行護肝產品的實驗範圍內。這是民眾對護肝健康食品要先有的正確認知。
小提醒:保健食品≠健康食品
健康食品必須通過衛生福利部審核通過之產品才能稱之,必須符合「安全」、「功效」及「安定」規範。坊間口頭所說的保健食品,其實就是一般食品,僅能作為營養補充而已,與通過審查的健康食品是完全不同的。
護肝健康食品 未做人體試食實驗
程序上,業者若想證明某產品有護肝的功能,必須根據食藥署護肝功能評估法進行實驗,通常是以大白鼠或小白鼠進行試驗,以灌食或腹腔注射餵食「四氯化碳」的方法讓老鼠產生化學性肝損傷,並建立實驗組及對照組。
實驗組餵食欲試驗的產品,分析記錄老鼠服用產品後的肝功能(GOT、GPT)、三酸甘油酯、膽固醇、肝臟酵素活性等生化指數是否有改善,接著還要再做肝臟的病理切片,最後將這些實驗結果交由食藥署健康食品審議委員審核。原則上要通過審核,實驗結果除了遭誘發損傷的肝功能一定要改善之外,其他生理生化指數也必須是一定要是正向的反應,不能有不良的負向反應,不過GOT、GPT 只要其中之一有下降即可。目前通過食藥署審核的護肝產品共有28 件。
值得注意的是,食藥署目前公告13 項保健功效的實驗方法,其他12項除了做動物實驗,都還有「人體試食」實驗(健康食品法不稱人體試驗)的方法,只有護肝這一項只有動物實驗。原因是不能找已經有肝病的人來做實驗,因為食品不是藥,本來就不能治病。食藥署的政策是「多少證據說多少話」,如果只有做動物實驗,業者在對外宣稱時,就只能說「根據動物實驗結果,本產品具有某某功效……」
未來將新增4種護肝功能評估法
另外,肝損傷原因很多,之所以現階段僅有化學性肝損傷的評估法,是因為在動物模式的病理切片中,和人體有一致性的就是化學性肝損傷。四氯化碳可誘發動物的化學性肝損傷,這是最先建立起來的動物模式。
不過,其他肝損傷的動物實驗模式也逐漸發展出來,因此,食藥署已於今年初公告修正草案,預計將新增4 種肝損傷實驗法,包括 :
一、針對常用止痛藥乙醯胺基苯酚(俗稱普拿疼)誘導之化學性肝炎損傷
二、針對應用硫代乙醯胺誘導肝纖維化之慢性肝損傷
三、針對應用酒精液態飼料誘導酒精性脂肪肝
四、針對高脂飼料誘發非酒精性脂肪肝
擬新增酒精性肝損傷是因為有學者研究,把餵食老鼠飼料的36% 的熱量用酒精取代,成功誘發動物的酒精性肝炎模式,建立了此種實驗方法。待食藥署正式公告,業者就可依照上述新的方法進行實驗,一旦獲得審核通過,意味著未來可能有更多產品,除可宣稱針對化學性肝損傷可護肝外,也能針對酒精性脂肪肝及高脂飼料引起的非酒精性脂肪肝標榜護肝。但是B、C 肝炎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肝炎,目前仍無審核健康食品可用的動物實驗模式。
選購健康食品 記得「停看聽」
雖然是取得食藥署「小綠人」標誌的健康食品,但民眾購買前還是要仔細看一下產品包裝上的「標章及核准字號」、「警語」、「注意事項」、「建議攝取量」、及該產品「保健功效」的實質意涵。以護肝產品來說,要進一步搞清楚「護的是什麼肝?」光是從短短幾秒的電視廣告,消費者往往只能得到某產品可以「護肝」的印象,但實際找出產品包裝來看,就會發現所謂的護肝功能,還有許多「但書」,建議民眾應全盤了解,才能了解這產品是否真的是你所需要的?也才不會對產品有預期之外的期待,或是誤解該產品能治療疾病。
選購健康食品之注意事項:
購買前!
1.停 冷靜思考是否確實有需要。
2.看 詳細閱讀產品包裝上的「標章及核准字號」、「警語」、「注意事項」、「建議攝取量」、及該產品「保健功效」的實質意涵。
3.聽 食用前務必聽取醫師或營養師等專業人員建議。
購買後!
1.健康食品標示的有效期限是指「未開封」狀態下的存放期限,開封後應依建議量儘早食用,不要長期存放。
2.長期食用不至於產生不良的後果,但是否絕對有好處?
仍須謹慎評估。建議食用前尋求專業諮詢,並定期評估身體狀況。
3.食用健康食品如有身體不適,請儘速就醫,並向「全國健康食品及膠囊錠狀食品非預期反應通報系統」進行通報(http://hf.fda.gov.tw),釐清造成不適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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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疑惑解除補給站〕
Q:有B型肝炎帶原,有時候肝發炎指數會比較高,但醫師說還不需要吃藥,我可以吃通過衛生福利部健康食品認證為護肝的食品來保肝嗎?
A:現行護肝的健康食品均是針對「化學性肝損傷」所做的動物實驗證實有護肝功效,但並未針對病毒性肝炎造成的肝損傷做實驗,故無從得知影響如何。B肝帶原者欲食用任何健康食品或保健食品前,均建議詢問主治醫師意見。
Q:健康食品認證是永久有效嗎?
A:並不是。通過衛福部食藥署審核,取得健康食品許可證的產品,根據法規,許可證需每5年展延一次,期間衛生單位會不定期查廠及抽驗產品,也會去分析該產品的保健功效指標成分含量是否足夠。一旦違規情形重大,最重可撤銷許可證。所以健康食品認證並非「萬年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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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對保健食品!:江守山醫師教你聰明吃出真健康
作者:江守山醫師
購買保健食品,先破三迷思
除了慎選通路、避免選購來路不明的產品外,許多人在選購時總有先入為主的觀念,認為「藥品級」、「有認證」的產品比較好,但我必須說:「這並不是絕對的」,因此在選購前,讓我們先一起認識保健食品的藥、食品分類,以及常見認證,到底藏有什麼迷思。
【迷思1】有食品字號就有保障?
市面上的營養保健食品,可分為「藥品」和「食品」兩類,而食品類又可分為「健康食品」以及「一般食品」。通常對產品的把關會因為類別的不同而有不一樣的要求,就管理法規來看,規範嚴格程度的順序是藥品>健康食品>一般食品,所謂「藥品級」比較好的說法,指的是藥品級產品把關較嚴的關係。以下是關於藥品及食品不同的要求及規範。
◎藥品
管理法規:藥事法
產品上會標示藥品字號(如衛署藥製字第○○○○○○號),由於藥品必須由GMP藥廠製造,品管要求較嚴格,安全性與可信賴度也相對較高。
藥品查詢網頁/http://www.fda.gov.tw/MLMS/(S(fy ... veqz45))/H0004.aspx
◎健康食品
管理法規:健康食品管理法
在台灣,「健康食品」是有法律依據的名詞,一個合格的「健康食品」,不論是國外進口或國內生產,從來源、製造到加工都受到衛生署的檢驗。通過健康食品認證的產品,包裝上會印上如圖三的小綠人圖案,同時會標示健康食品字號,如衛署健食字第○○○○○○號、衛署健食規字第○○○○○○號。
健康食品查詢網頁/http://www.cgprdi.org.tw/functionalfood/helth_inf/hel_main.asp
◎一般食品
管理法規:食品衛生管理法
無認證字號,也沒有嚴格的要求,因為食品上市並不需要經過國家審查或掛保證。提到這,許多人在檢查保健食品時會檢查「衛生署字號」,其實只有藥品和健康食品有字號,食品是沒有的。事實上,所謂的「衛署食字第○○○○○○號」,只是業者跟衛生署之間的往來查詢或報備公文的文號,並不代表衛生署認可合格。但許多進口產品將當初報備字號印製於包裝上,甚至,有許多不肖業者以「衛署食字號」來招搖撞騙,造成許多消費者受害。為避免「食字號」產生的誤解,現在衛生署已明令公告,食品包裝上不得印製「食字號」,所以如果你現在還買到有衛署食字號的產品,千萬別再吃,而且還應該向衛生署舉發。
雖然一般食品不像藥品和健康食品般有專屬的查詢網頁,但仍可透過營業人名稱、 統一編號或營業人營業(稅籍)登記地址,於財政部查詢其營業項目是否為製藥、食品相關。
營業(稅籍)登記資料公示查詢/
http://service.etax.nat.gov.tw/etwmain/front/ETW113W1
【江醫師悄悄話】市面上常見的「衛署食字號」
提醒你,當你看到以下各種「衛署食字號」,就代表它是違反衛生署法規的產品,千萬不要繼續吃!
衛署食字第○○○○○○號
衛署食字第○○○○○○號許可
衛署食字第○○○○○○號審查合格
領有衛生署食字號
獲得衛生署食字號許可
通過衛生署配方審查
本產品經衛署食字第○○○○○○號配方審查認定為食品
本產品經衛署食字第○○○○○○號查驗登記認定為食品
目前國家對食品的管理原則,是從上游要求製造廠符合製造規範,及從下游檢驗食品衛生;換言之,國家並未對保健、營養補充品等產品的末端進行認證與把關,只有偶爾被衛生署抽查發現產品的成分或衛生有問題,才會被罰款或要求下架。可惜的是,這樣的觀念和認識很多國人並不知道,因此往往花了許多冤枉錢,甚至賠上身體健康。因此,我認為唯有透過正確的資訊與觀念,才能真正為自己健康把關,這也是我撰寫此書的目的之一。
【迷思2】「藥品級」的產品最好?
在了解保健食品的藥、食品分類後,我要強調的是,所謂「藥品級」的產品比較好,通常是因為藥品級產品由GMP藥廠所製造,品管要求較嚴格的關係。但其實並非所有藥廠製造的產品,一定都是藥字號的藥品,很多藥廠自行生產的保健食品,也都屬於「食品」類,因此與其說是「藥品級」的產品比較好,不如說是「藥廠級」產品比較好。
當然也有人會主張,還是應該選藥品級產品,因為藥品有療效,食品則沒有療效。但我要強調,這絕對是不正確的觀念。因為「藥食同源」,很多藥物其實也都是食品,而很多食品也具有藥性,有人說:「黑貓、白貓,會抓老鼠就是好貓」,因此我認為硬要劃分藥品或食品是沒有意義的。
此外,很多國人也對「健康食品」深信不疑,覺得一旦掛上「小綠人」符號的產品絕對是功效的保證,關於這一點我也存著保留態度,因為它所採用的並非人體對照雙盲研究,所以我認為不該過度迷信它的效果。
我認為,要分辨保健食品的好壞,最重要的還是得自己多做功課,吃自己需要且真正有效的成分,並選擇經審慎評估的上游製造端,包含:公司背景、研發團隊、產品成分、生產品管等,綜合資訊後再做判斷。
【迷思3】有認證的絕對沒問題?
除了「藥品級」的說法外,許多人還主張購買保健食品應該要選「有認證」的比較好,但這也沒有一定的標準。我個人認為,不僅要看有沒有認證,還得注意認證單位才行。
目前國人最熟悉的認證,除了國內的「健康食品」認證外,就是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的認證(見圖四)。您或許會這麼認為,美國是健康食品王國,因此通過FDA認證的產品,絕對可以放心吃吧?但我在前面章節也曾說過,允許牛隻在飼料中添加萊克多巴胺的單位,正是FDA,因此我對FDA認證的品質是存疑的。
至於哪些認證單位值得信賴呢?我個人認為,歐盟的檢驗項目其實比較嚴謹,因此其認證也比較值得信賴。同樣以萊克多巴胺為例,歐洲食品安全局(EFSA)認為在檢驗數據中,人體實驗的樣本數太少(只有六例,且其中一人出現心悸現象,中止實驗),且沒有採取雙盲測試,加上所有數據都由負責製造萊克多巴胺的美國愛蘭可公司(Elanco)提供,缺乏可靠性,所以認為萊克多巴胺並無法確保安全無虞,因此禁用。除了「歐盟EFSA食品安全認證」,另一個可參考的歐洲產品品質認證為「CE認證」,所謂的CE是法語”CONFORMITE EUROPENDE”的簡稱,其意為「符合歐洲標準」。這兩個單位的認證,我個人認為比較可以作為國人選購保健食品時的參考。像歐盟對於保健食品中塑化劑的要求也較嚴格。可惜懂得法文或德文的人較少,會形成語言障礙以致選購不易。
保健食品劑型劑量,大有學問
市售的保健食品,依型態通常可分為膠囊、錠狀、液狀或是粉狀產品,因此我們常會聽到廠商們宣稱「某產品液態好吸收」的說法。理論上來說,液態的產品的確吸收速度會比較快,因為所有劑型的保健食品在被吸收前,都必須先溶於胃液中,液態劑型的產品因為少了「崩解」及「溶解」的過程,當然吸收會最快,其次是粉狀的劑型,再來依次為膠囊及軟膠囊,最後才是錠狀劑型。不過我必須特別強調:「最快被吸收的產品,並不一定就表示吸收效率及人體利用率最好。何況液狀的產品因為含有很多水份,還有使用防腐劑的疑慮(所有的水如果不充分的消毒並防腐很難維持無菌狀態。」
強調快速吸收只是噱頭
我們要知道,保健食品的作用在於預防保健,需要長期且有恆心的服用才能真正看到效果,快速吸收的劑型並非保健食品的必要條件,相反的,有時候營養素的「慢慢釋放吸收」對身體來說才更有用。例如有些高劑量維他命B產品, 如果太快被釋出,人體一時無法全部吸收利用,就會很快隨尿液排出體外,所以吃下這樣的維他命,很快的小便就會因為排出維生素B而變成黃色,也就是某種品牌汽水的顏色。因此必須採用慢速持續釋放型錠劑(Sustained release & Time release),一粒錠劑完全溶解釋出成分要長達半天甚至一天,才能讓身體有時間慢慢運用這些營養。
膠囊千萬不可去「殼」吃
此外,前陣子的塑化劑風暴,也讓很多人對膠囊殼產生疑慮,因此寧願將膠囊中的粉末倒出來和水喝,也不願意把它(膠囊殼)吞下肚;但這樣的作法其實是不對的。因為膠囊內有些成分是高濃縮或具刺激性的,而我們人體食道的保護膜並不像胃黏膜那麼強壯,一旦直接吞服,反而可能對食道黏膜太過刺激甚至造成灼傷等後遺症,因此建議服用膠囊劑型時,最好連同膠囊一起吞服比較安全。
有些業者為了強調膠囊的壞處,會透過實驗的方式,將保健食品的膠囊殼浸泡在冷開水中,告訴消費者,這些膠囊殼泡一整天的水都沒辦法溶解,所以是很可怕的東西。但這其實是一種誤導,因為人體的消化系統絕不是一杯冷開水就可以比擬的。想想,如果我們將蔬菜、水果放進水裡泡一整天,食物也不會融化不是嗎?人類的胃有胃酸,而且會蠕動,通常膠囊到了胃部,約15分鐘後就會崩解,我們唯一該注意的是,服用保健食品時一定要喝足夠的水,以免膠囊提早軟化黏在食道上,同時大量的水可幫助膠囊被充分崩解吸收。
錠劑不一定要咬碎才好吸收
至於錠劑,很多人最常問的問題就是:「該不該咬碎服用?」一般錠劑外都有一層膜衣,可用來控制錠劑的溶解時間及防止胃酸的破壞。,如高單位維他命類產品會做成錠劑加上膜衣,以製成長效釋放型膜衣錠;容易被胃酸破壞或傷胃的成分,可以在錠劑的外表包覆一層不溶於胃部酸性環境的膜衣,如此錠劑就算吞到胃部也不會溶解,會一直運送到腸道鹼性環境下才會崩解並釋出活性成分。換言之,一旦我們將這些特殊的錠劑膜衣咬碎或磨碎時,錠劑的特殊效果也就蕩然無存了;所以說,除非產品特別註明為「嚼錠」,一定要咬碎吞服外,一般的錠劑都是不該咬碎再吞服的。
至於營養保健品的劑量,千萬不要以為平均單價較便宜的大罐裝就比較划算,因為保健食品一旦開封,就會逐漸氧化,所以務必在「開封後六個月內吃完」,否則可能對身體有害。很多人在購買營養保健品的時候精打細算,以為越大罐越划算,其實反而因小失大。
服用保健食品,三大原則不可破
【原則1】天天定時定量才能達有效劑量
常有人說:「吃藥傷腎」,並因此認為保健食品也一樣,不宜長期吃;也有些人因為工作忙常忘了吃,因此不是每天的量減半吃,就是昨天沒吃的量今天加倍吃,雖然吃吃停停,但有吃總比沒吃好。以上這些都是國人服用營養保健品的常態,相信你應該也不陌生。但是,身為一個專業醫師,我必須告訴你,如果不能每天定時定量並持之以恆的服用保健食品,那麼就不如不要吃。
連續服用3個月以上才有效
在談營養保健食品的療效前,我們得先來釐清保健食品與藥品的差異。藥物的主要目的是治療疾病,講究的是時效,想要「藥到病除」,就必須忍受藥物可能對人體所產生的副作用,當身體痊癒後,越早停藥越好。但保健食品不一樣,服用保健食品的主要目的是保健,效果往往需要一段時間才能呈現,因此三天打魚、五天曬網的吃法,是吃不出效果的。換句話說,營養保健食品對身體的改善是循序漸進的,身體必須在服用一段時間後,當有效成分在身體裡累積足夠的劑量時,才能達到一定的作用。因此服用保健食品千萬不能性急,只是想求速效,也不宜吃吃停停,除非是本來就不宜長期大量服用的特殊營養品(例如紫錐花只適合在感冒前服用),否則保健食品要呈現效果,就一定要定時、定量,並持續服用三個月以上才有效。
【原則2】精準記錄用量,掌握自己吃了多少
坊間的營養保健食品百百種,如果你曾經買了一些,那麼請打開自己的櫃子看看,像是維生素B群、魚油、蜂膠、靈芝、鈣片……等,這些營養品的名稱可能不同,但如果仔細列表來分析,你將會發現,這些保健食品可能有不少功能是重複的,有些甚至會和藥物抵觸,吃了不但花冤枉錢,甚至還增加身體負擔。因此我認為,除了定時、定量、持續,才能吃出效果,你還得「確實掌握自己吃了什麼」才行。
營養素列表,精確計算攝取量
如果你正在服用的保健食品只有一瓶,那麼服用的方式很單純,只要在服用前先徵詢醫師、營養師、藥師等專業人員的意見,並依照指示用量服用即可。不過,如果你正在服用的保健食品不只一瓶,雖然基本上不同種類的保健食品同時服用,對身體應該不會有危害,但還是要小心「攝取過量」問題。我的建議是,先將身邊正在服用的營養素列表、計算各成分的總攝取量後,再重新徵詢醫師、營養師、藥師等專業人員的意見。舉例來說,如果你正在服用綜合維他命和鈣片,由於綜合維他命當中也含有鈣和維他命D,因此你必須將鈣和維他命D做累計,才能避免攝取過量的風險。我的病人就因為同時服用善存與挺立(來自同一家藥廠),造成銅的攝取過量與肝功能的傷害。
服用藥物者,小心藥物交互作用
如果你正在服用藥物,那麼請務必留意保健食品是否會和處方藥物產生「藥物交互作用」;有些處方用藥,像是阿斯匹靈、抗凝血劑等就不能與銀杏、大蒜等保健食品同時使用,否則可能會引起凝血異常或出血等副作用。不過藥物交互作用,並不一定會在產品標籤上標示,有的或許寫在說明書裡,但用詞往往又太過專業,一般消費者並不容易理解,因此建議最好還是詢問醫師或營養師,才能確保安全。
依標示服用,搭配均衡飲食才有效
此外,除非經專業人員的建議,否則不宜服用超過產品的建議劑量,像是每次該服用多少劑量、服用時間(三餐前或後,早上、晚上或是不限時間)等,最好都能依照產品標示說明服用,才是最安全、可靠的服用方式。再來,保健食品是為了補充平日飲食上的營養不均,但不能取代日常飲食,因此如果平日不吃蔬菜、水果,卻想靠維他命、纖維質來補充,那是絕對行不通的。建議讀者,若想維持身體的最好狀態,最好平時養成從各種食物中均衡攝取各類營養素,並戒除菸酒等不良嗜好,養成規律運動的習慣,再配合服用保健產品,才能達到最佳效果。
【原則3】要正確保存才能避免變質
我們經常會在西方電影和影集中,看到戲裡的角色從洗臉槽上的化妝鏡後取出營養保健品,並在浴室吃維他命的畫面,但千萬不要以為那是保存營養保健品的好場所喔,因為台灣的濕度高,如果保健食品放在浴室裡很容易變質的。營養保健品要怎麼保存呢?以下是三個重點叮嚀,請務必遵循。
叮嚀1:存放陰涼、乾燥處,避免陽光、熱源、受潮
事實上,保存營養保健品一點都不用傷腦筋,最根本的原則是:關緊瓶蓋,放在家中陰涼、乾燥處即可,並避免將保健食品放在濕氣重、溫差大,以及紫外線強大的地方,例如:廚房、窗戶邊、靠近熱源處等。此外,很多人會將保健食品放在冰箱內,但我認為除了益生菌外,其他產品都沒有這個必要。另外,當你外出旅行或是為了方便攜帶時,往往會將營養保健品分裝到攜帶盒中,建議只要準備所需的份量即可,以免產品受潮而影響品質。
叮嚀2:正確的保存期限,開封日起六個月
我們國人一直有節省的美德,就算過了有效期,也會覺得東西沒壞就可以繼續吃,但事實上一旦營養保健品過了有效期後,不但有效成分會降低(一般來說,保健食品內的有效成分會隨著時間而遞減),甚至還可能出現氧化變質,吃了反而對健康造成負擔。所謂的保存期限,是指產品未開封的狀態,一旦開封,產品便會逐漸氧化,如果再加上瓶罐未封緊等人為因素,保存時間將大幅縮減。因此我認為,未開封的產品要看保存期限,但對已開封的產品來說,最好在開封日起六個月內吃完,才是最安全妥當的作法。
叮嚀3:乾燥劑、棉花團,開罐後馬上丟
廠商為了避免產品受潮,封裝時會在瓶內放置乾燥劑和棉花團,但這些東西最好在開罐後馬上就取出丟棄。因為一旦開封後,每次取用營養保健食品時,就會開開關關,這時吸了水氣的乾燥劑非但達不到防潮效果,還會增加產品長霉的機會;而充填在瓶中的棉花團,則會因為取出後吸附到空氣中的髒汙,一旦再放回瓶內,就會造成汙染物與產品接觸,反而促使營養素敗壞。同樣的,我們在取用營養保健品時,一定要保持手部的乾燥、清潔,最好先將產品倒置於瓶蓋內再取用,千萬不要用手直接伸入瓶罐中接觸產品,以減少產品受到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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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愛挑食 健康食品聰明吃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沒有一樣食物可以營養全包,不過真正的食物,就是加工最少的天然食品。沒有十全十美的飲食法,唯一可以被合理稱為普世真相的,就是多吃蔬菜水果註1。
強尼.包登博士(Jonny Bowden, Ph.D., M.A., C.N., C.N.S.)註1
隨著經濟發展,生活品質提昇,現在人也越來越重視養生和保健,在以「健康」或是「改善」為訴求的消費市場下,許多覬覦這塊大餅的業者,紛紛推出各式強調不同功效的健康食品。男性強身壯體,女性靓顏常駐,學生思緒靈光清晰,白髮族顧關節、防失智…,琳瑯滿目的商品訴求,也反映出現今社會的健康問題。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婦幼院區藥劑科藥師林敬庭表示,基於對營養的重視,每個人或多或少都會吃維生素等營養保健品,有的人甚至一天會吃上十多種。但是在2010年6月的一篇新聞報導註2,著實是對平常愛補、無病強身的民眾,投下了一顆震撼彈。
基隆市一位50多歲的女直銷商,每天吃自家賣的各種不同保健食品,一吃就是數年,某天突然爆發藥物性肝炎不幸身亡。對此,醫生認為可能是因為她吃了過多保健食品,部分保健食品間造成「交互作用」有關。
自此事件過後也讓民眾在健康食品的正確使用上投注更多關心,認真的想了解何謂保健食品?在各式各樣的眾多保健產品,以及數以千萬計的廠商中,選擇適合自己的維生素、微量元素、酵素…等產品。民眾總希望,在眾多動人廣告中,挑選優良產品、避免黑心產品。
林敬庭說,國外談到健康食品,大家都知道是「食品」的一種。但在台灣,「健康食品」四個字不能隨便用,必須經過衛生署認證,取得「健康食品」標章。其他在合法範圍內,未取得認證的商品,則稱為「保健食品」,在這邊提供民眾辨認優質健康食品的方法:
選擇有小綠人標章「健康食品認證」的健康食品
依照「健康食品管理法」,食品符合下列規定即屬於「健康食品」:
1.具有保健功效。
2.標示或廣告具有保健功效食品。
註:目前「衛署食字號」已取消,自94年4月1日起,所有食品廣告均不得引述衛署食字公文字號或同等意義之字樣註3,不列食字號不代表檢驗不合格。
林敬庭指出,「健康食品管理法」於88年8月3日施行後,「健康食品」乙詞已成為法律名詞,食品(包括坊間所稱保健食品)未取得衛生署健康食品查驗登記許可證,宣稱為「健康食品」或具健康食品保健功效,則依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移送法辦,坊間口頭所說的「保健食品」,其實就是一般食品,僅能做為營養補充而已,兩者是不相同。
健康食品查驗登記分成兩種,第一種為個案審查,第二種是以規格標準來申請。兩種制度以第一種個案審查較嚴格,目前可供申請保健功效的內容共十三種。第二種是規格製,目前只有魚油和紅麴兩種規格標準。而健康食品許可證因雙軌制而有少許變化,「小綠人」一樣不變,僅以字號作區隔。第一軌是衛署健食字第000000號,第二軌是衛署健食規字第000000號。民眾在選購商品時可作為參考。
現代人為什麼會這麼需要補充健康食品呢?
林敬庭說,原因大致可分為下列五種註4:
1.外在環境危害健康。
2.身體吸收效率不佳。
3.外食機會增加,營養攝取不均。
4.改善體質,增強體力。
5.配合不同生命期補充不同保健食品。
在瞭解為何需要使用健康食品後,更應該要注意使用健康食品的原則。林敬庭特別提出十大原則供民眾參考,讓民眾在購買健康食品時,可以做個聰明的消費者註5:
1.是食品不是藥品,勿過度期待療效。
2.. 健康食品也可能產生副作用。
3.標籤看仔細,有無檢驗合格標誌,保存期限?
4.服用前先閱讀使用說明。
5.健康食品應適量攝取。
6.妥善保存健康食品。
7.健康食品也有保存期限。
8.選擇適合自己的健康食品。
9.配合正常作息和健康生活習慣。
10.吸收健康食品的相關知識。
健康食品主要功能為補充日常生活中不足的營養,但是過量仍有可能會造成難以挽回的嚴重副作用。行政院衛生署全國健康食品及膠囊錠狀食品非預期反應通報系統,於2011年6月7日刊載一則美國保健食品交互作用導致嚴重不良反應的案例:
一名28歲的美國女子,攝食鈣、膳食纖維補充劑、咖啡因併用2種含usnic acid(松蘿酸)、綠茶及guggul tree的萃取物,聲稱能燃燒脂肪的膳食補充劑(Species Nutrition公司的Lipolyz:3粒/天,Somalyz:1〜2粒/天),攝取一個月後,出現疲勞、無法運動、黃疸等症狀而就醫。因為嚴重肝壞死和肝實質崩壞,需要緊急肝臟移植,被診斷為急性肝功能衰竭,且懷疑與食用該產品有其因果關係註6。林敬庭提醒民眾,若是使用健康食品有任何不良反應時,請立即向官方通報(http://hf.doh.gov.tw/)。
林敬庭再次強調,健康食品是因應現代人生活步調緊湊、精緻飲食,從而產生的營養補給品,屬於食品,而非藥品,所以健康食品可以達到「食療」的效果,但不能期望有「藥物」的療效。
養生非一日之功,健康食品不可亂吃。
使用健康食品,最禁忌求好心切、過量服用,藥品加上一堆健康食品胡亂搭配,不同藥品或健康食品之間,很可能會互相影響,對身體造成不良副作用,甚至是危害性命。如果同時有兩種以上需要服用的營養品或藥品,請記得先向醫師或是藥師諮詢。真正的健康生活,還是奠基於良好作息搭配均衡飲食,健康食品應當作為協助加強平時攝取不足的營養素,並配合良好運動習慣,才可確實提昇人體抵抗力,達到保健與預防疾病效果。
註/參考資料:
1.地球上最健康的150種食材,強尼.包登,商周出版。
2.每天吃5種保健食品,「鑽石級」直銷女爆肝亡,今日新聞網:http://www.nownews.com/2010/06/13/91-2614544.htm。
3.衛署食字第0940401165號,行政院衛生署 函。
4.營養博士教你保健食品這樣吃最健康,謝明哲,三采文化。
5.健康食品保健事典,王森德 醫師等,康鑑文化。
6.PUBMED 原文摘要:http://www.ncbi.nlm.nih.gov/pubmed/21499580?dopt=Abstr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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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食品管理法 明定13項功效
【聯合晚報╱記者陳麗婷/台北報導】
鑑於不少保健食品業者遊走法律邊緣,市售保健食品很多廣告不實、誇大,民眾花大錢卻買到未經許可的產品。衛福部食藥署預告「健康食品管理法保健功效適用範圍」草案,明定13項健康食品保健功效適用範圍,包括護肝、調節血脂或血糖、免疫調節、骨質保健、不易形成體脂肪等,在公告範圍外違規宣稱保健功效將開罰,呼籲民眾不要買誇大不實產品。
不少市售保健食品的廣告講得天花亂墜,食藥署食品組組長潘志寬表示,健康食品管理法上路以來,陸續公告保健功效評估方法,例如業者要申請降血脂健康食品,須依照公告的實驗方法、內容進行人或動物實驗,也規定實驗時間長短、方法,並公告保健功效適用範圍。
食藥署食品組科長周珮如說,過去常有業者產品沒有申請健康食品,卻宣稱可降血脂,甚至廣告誇大不實,但遭檢舉後,卻向法官辯稱法令並沒有明確界定或寫明保健功效範圍,造成法官執法困難。
新公告的草案,將13項保健功效明確載明,若業者擅用其他使用類似功效,或超出許可違規宣稱壯陽等,都屬違規,業者不能再遊走灰色地帶,消費者選購時也有明確依循。
周珮如舉例,保健功效中的「不易形成體脂肪」,是指吃進去的熱量不易堆積為體脂肪,但市面上不少產品宣稱可甩掉肥肉、身材苗條,就屬誇大不實。
她說,只要是未經核准製造或輸入健康食品、沒有申請健康食品許可卻標示、廣告為健康食品,均可依健康食品管理法開罰,最高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就算申請為健康食品,廣告也不能誇大不實,違規將視情節,依健康食品管理法或食安法開罰。
13項功效看清楚
1.護肝
2.抗疲勞
3.調節血脂
4.調節血糖
5.免疫調節
6.骨質保健
7.牙齒保健
8.延緩衰老
9.促進鐵吸收
10.胃腸功能改善
11.輔助調節血壓
12.不易形成體脂肪
13.輔助調整過敏體質
【2014/08/26 聯合晚報】 vecto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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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產品每日勿超過4種 避免夜間食用
(優活健康網記者談雍雍/綜合報導)
根據美國腎臟資料系統統計,台灣洗腎的發生率與盛行率已是世界第一;普遍來說,台灣人的用藥知識較為薄弱,濫用藥品、過量服用保健品致使洗腎的案例層出不窮!
(藥品、保健食品相關問題先諮詢藥師,再行服用/照片取自優活健康網)
趙順榮藥師指出,藥品幾乎都是單方、高劑量,主要目的是治療,要注意吸收及療效,建議短期使用,因為任何藥品都可能有程度不一的副作用。生病找醫師,再做出正確的診斷,病患的主訴及詳細的病史,加上專業醫師的經驗,才能下定論。
而保健食品大多是複方、低劑量,主要目的是延緩器官老化,只是治療中的輔助產品,不可有從此高枕無憂之錯誤期待。保健產品不是藥品,因為要長期食用,所以要在乎來源、安全性,切勿自行購買來源及標示不清產品。
長期吃保健產品應週休一日 讓肝臟休息
趙藥師建議,保健產品一天切勿超過4種,應分開使用,可以「早上2種,中午2種」的方式食用,並可於飯後食用較不容易忘記。此外,幾乎所有保健產品都是抗氧化劑,具提神效果,可能會影響睡眠,盡量避免夜間食用。長期使用者,建議應週休一日,讓腎臟及肝臟休息。
因此,選購保健產品應考量來源、安全性、有效性,趙藥師建議選擇時可注意以下5要點:
1.有正式臨床驗證依據。
2.經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審核通過並簽證的製造廠的產品。
3.美國專業參考書PDR(Physicians' Desk Reference)登載的產品。
4.通過「小綠人標章」健康食品。
5.通過「SNQ國家品質標章」認證。
最後,趙順榮藥師也提醒,平日應多加增進自身的「保健知識」,為自己挑選品質安全有保障的產品,採取「自己健康,自己把關」的策略。藥品、保健食品相關問題先諮詢藥師,再行服用,萬萬不可「什麼都好,什麼都吃」,並確記「生病找醫師、用藥問藥師」的正確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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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與版權所有:康健雜誌
保肝產品可以保肝嗎?
康健雜誌136期 作者:劉采艷
肝病是中國人的國病,肝癌在台灣地區,佔男性癌症死因首位,女性癌症死因第二位,全民都對「肝」話題有興趣,希望自己的肝好、人生是彩色的。
除了不熬夜、少喝酒、不吃刺激食物、不亂吃成藥的護肝通論,基於愛肝心理,許多和肝有關的保健產品,民眾都喜歡買來試試。但有人吃了保肝藥,反而造成肝臟傷害,醫師乾脆警告:所有保肝藥都別碰!只是,愈不說清楚,民眾就愈是瞞著醫師偷吃。
本文要介紹目前市場上,用於「保肝」的保健產品,希望讀者有正確的用藥觀念,選擇適合自己的保肝產品。
藥品、食品、健康食品
所謂的保健產品,是指非藥品級的「食品」,又分為「健康食品」與「食品」二種。依據台灣的食品衛生法規定義:能提供特殊營養素和具有保健功效的食品才叫健康食品,並要取得「健康食品認證」,目前國內通過衛生署認證的健康食品只有160多種,未經認證都只是一般「食品」。
藥品、食品、健康食品的使用差別是劑量與使用時機的差異。藥品經過純化過程,濃度與劑量都比較高,使用在人體疾病狀態;健康食品則是以特定加工或處理方法分離或萃取某些有效活性成分,濃度較藥品還低,適用於人體健康時的預防保健或半健康狀態。
讀者首先應了解自己的肝臟狀況「是否需要用藥」,如果經醫師抽血檢查後確認不需要用藥,建議可採取正確的護肝行動,再配合具保肝效果的健康食品。但一旦得了病毒性的肝炎(如B型肝炎),就應該配合醫師的藥物治療,不可單靠健康食品。
國內常見的「保肝」產品
1.水飛薊素(Silymarin)
水飛薊(Cardus Marianus L.)是目前最廣泛用來治療酒精性肝炎、急性肝炎及肝硬化(纖維化)最常用的保養產品。它原生於喀什米爾山區,早在17世紀,著名的藥劑師Nicholas Culpeper就已經建議使用乳薊(Milk Thistle)來保護肝及脾臟,更建議用來治療黃疸。
水飛薊的莖和葉片被切開時會流出白色的組織液,因此又名「乳薊」,可萃取出Silibinin、Silidiamin及Silicristin等三種有護肝作用的黃酮素,現在統稱為水飛薊素。
水飛薊素保健作用,可以從三方面來說:
1‧它是很強的抗氧化黃酮素,具有抑制體內5-lipoxyenase(一種加速體內氧化作用的酵素)的作用,並且增加肝臟細胞分泌GSH(抗氧化酵素)的濃度及穩定細胞膜(主要是肝細胞)的作用。
2‧水飛薊素與肝細胞結合後,能增加肝細胞的解毒及對抗有毒物質侵害的功能。
3‧水飛薊素有肝細胞修護及再生的促進作用,也能增加正常肝細胞中核甘酸的蛋白質合成作用(細胞再生能力)。
由於水飛薊素在歐洲使用得非常普遍,德國很早以前就將它列為醫師處方的保肝藥品;在台灣,飛薊素也是列為處方藥;而在許多藥廠出產的保肝產品中,都含有飛薊素;在美國則被列為健康食品。
由於本身就是處方藥,因此必須依建議劑量服用。在各國的研究報告,建議用量皆為每天420~600毫克,分2~3次服用。對於肝硬化、肝炎、肝腫瘤或肝指數超過標準兩倍以上的肝疾患者,一般的建議量為每天600毫克,同時配合醫師的肝功能指數追蹤。
2.靈芝(Gsanoderma lucidum)
如果說水飛薊是西方最早的保肝聖品,那麼中國歷史最悠久的保肝藥,就非靈芝莫屬了。靈芝是一種木質腐生菌,喜歡生長在高溫多濕及通風良好的環境。在西洋近代之分類系統中,將靈芝列為真菌界(Fungi),應用靈芝屬真菌作藥,在中國歷史上有兩千餘年,古代醫藥學家都認為靈芝能治療多種疾病,是滋補強壯、扶正固本的珍貴藥物。
靈芝的主要成分是靈芝多醣體(Polysaccharide)、靈芝三帖(Triterpennoids,又稱靈芝酸)、麥角固醇、蛋白質、多醣體、樹脂、甘露醇及有機鍺等。
根據臨床研究,靈芝可以提高肝臟的解毒能力,促進肝細胞再生,促進抗體及干擾素的產生,所以可以用來治療慢性肝病。有許多動物實驗報告,將靈芝萃取物用在部份肝臟切除的白鼠身上,結果證明靈芝能促進小鼠肝臟再生的能力。另外,以四氯化碳破壞小鼠的肝臟細胞,再分別以水飛薊和靈芝實驗,結果發現,24小時內,水飛薊的效果優於靈芝,但96小時後,靈芝降GOT、GPT的效果卻比水飛薊好。
有些人喜歡自己採菇製藥,但野生靈芝因長在枯木的腐根上,經常有變質的或有毒的靈芝被誤食;而野生靈芝經過雨水淋灑,水溶性的有效成分容易流失,而且生品的有效濃度,並不如科學方法提煉來得有效,所以還是選購人工栽培的靈芝產品較有保障。
3.牛樟芝
牛樟芝是台灣特有的品種,屬於多孔性真菌,長年寄生在牛樟樹心內壁,所以稱牛樟芝。由於僅生長於台灣特有的牛樟樹,生長速度緩慢、得之不易。近年來牛樟芝被大量砍伐,導致野生牛樟芝幾乎沒有了,現在市面上的牛樟芝保健產品,大多來自人工培育。
牛樟芝的成分複雜,三帖類化合物是牛樟芝最重要的化學成分之一,也是牛樟芝萃取物中苦味成分的來源。以目前的研究結果得知,在每種靈芝內約有20~50多種三帖類指紋含量,各種靈芝總計已發現將近200多種三帖類指紋,而樟芝只單一種就擁有200多種三帖類指紋,超越靈芝許多。
三帖類的主要功能有:抑制癌細胞生長、抑制組織胺釋放,防止過敏、維持肝臟功能、促進血小板凝集、以及降血脂等作用。此外,牛樟芝含的β-D-葡萄聚醣(多醣體的一種),也能增加人體自然免疫力、預防及抑制癌細胞。
4.蜆精
熬蜆精治肝病,在國內非常普遍,許多生技公司乾脆做成蜆錠、蜆精、蜆粉,做為肝臟營養的補充品。蜆的味道非常鮮美,又能解酒和保肝。在《本草綱目》也記載蜆有解酒毒、去目黃……等保肝效能。但其實蜆能保肝,乃是出於它的「營養價值」。
蜆有什麼營養價值呢?首先,蜆擁有完美比例的八種氨基酸,能被人體充分吸收利用,進而製造充足的蛋白質,供受損的肝細胞使用,比起其他高蛋白食物,蜆還有低膽固醇的好處。再來,蜆有高量的牛磺酸,有助於合成膽汁酸來幫助消化食物中的脂肪。
蜆還有一種營養成分是膽鹼,膽鹼在腦部能合成乙醯膽鹼,維持腦部細胞正常功能。身體的神經傳導、膽囊調節、卵磷脂製造、肝臟脂肪代謝、膽固醇合成,沒有足夠的膽鹼,這些生理功能都會受損。另外,根據農委會水產試驗所對水產品營養成分分析,水產品以貝類的肝醣含量最高,而蜆的肝醣含量又是貝類中最豐富的。肝醣儲存在肝臟中,有助於修復肝臟細胞,也能提供身體能量來源。
至於蜆所含的多種有機礦物質、維生素B2、B6、B12,都是修補肝臟受損細胞不可或缺的營養成分。
5.五味子
五味子是一種具有香氣的木質藤蔓,它的漿果乾燥後,就像兩個腎臟形狀的種子。傳統醫學認為它兼具苦、甜、辣、鹹與酸五種味道,因此名為五味子,做為滋養劑,使衰弱的身體恢復強壯。
五味子被認為具有保肝作用,其實是因為它含的30多種木質多酚,這些木質多酚能提供肝臟做為解毒功能。動物實驗發現,以四氯化碳破壞小鼠的肝臟細胞,五味子能改善肝臟功能及對抗肝臟毒性。研究者認為,五味子能活化高胱穀胺酸及胱穀胺酸還原.,讓有毒的物質能有效地被清除,進而達到肝臟免受破壞的作用。五味子能增加鳥胺酸去羧化.ODC(ornithine decarboxylase)的活性,而ODC是刺激肝臟細胞再生不可缺少的,因此五味子也有刺激肝臟細胞再生的能力。
五味子合併芝麻或橘皮的保健產品,普遍拿來預防酒精引起的肝病。目前也有獲得健康食品認證的五味子複方產品,在療效與安全是有保障的。
6.芝麻
根據分析,芝麻除了含豐富的蛋白質、脂肪、鈣、磷、鐵等,還含有芝麻素、花生酸、芝麻酚、油酸、棕櫚酸、卵磷脂、維生素A、B、D、E等營養物質。常吃芝麻,可保肝護心臟血管,還能清除細胞內衰老物質「自由基」,延緩細胞衰老,保持機體青春活力。
動物實驗發現,芝麻素(Sesamin)可減輕因酒精或四氯化碳造成的肝臟損傷。在人體試驗則發現芝麻素能在肝臟形成抗氧化物質,清除有害的自由基。此外芝麻素能降低大鼠的癌前期細胞數目。它的抗氧化活性隨劑量增加而提高,抗氧化能力比維生素E更強。
芝麻營養成分中,芝麻素只有0.5%,也就是說每100克芝麻只有0.5克的芝麻素,新鮮芝麻還必須經過攝氏190度高溫炒焙,才能產生抗氧化效果。而目前市面上已經有芝麻素萃取的保健產品可以選擇,民眾可以不必吃大量芝麻,又吃進過多的熱量。
7.金線蓮
金線蓮是台灣才有的藥用植物。過去,金線蓮隱身在海拔500~1700公尺冷涼的原始林蔭之中。1993年行政院農業部門開始在埔里大量繁殖台灣金線蓮。2009年7月,首次有金線蓮產品獲得衛生署健康食品認證。
金線蓮所含的八種必需氨機酸與微量元素,如硒、鉬等含量均高於大陸產西洋蔘和野山蔘,有抗衰老的功效。日本研究團隊從高雄金線蓮分離出棕櫚酸、軟脂素、桂皮酸,以及β-Sitosterol β-D-glucopyranoside、金線蓮糖甘(kinsenoside)、nicoloside等化合物。Ito等學者則分離出金線蓮糖甘、nicoloside、固醇類(sterols)、丁酸葡萄糖甘3-O-β-D-glucopyranosyl-(3R)-4-dihydroxy butanoic acid等化合物。
其中,金線蓮糖甘對於四氯化碳所誘發的小鼠肝毒性,具有降低GOT及GPT的作用,亦即具有良好的保肝效果,而且明顯優於靈芝。此外,2001年有研究團隊發表文獻報告指出,金線蓮糖甘對於體內過多脂肪及肝臟內三酸甘油脂(triglyceride)含量,有明顯的促進作用。
過去,民間多半以酒、豬肉和金線蓮一起燉煮湯汁來保肝。但一般民眾對生草藥鑑定能力不足,常被不肖商人欺瞞,誤服東南亞進口的金線蓮類似物,致使腎功能受到傷害。如今,已有生技公司與學者的技術合作,生產金線蓮保肝膠囊,這個產品在今年也獲得衛生署健康食品認證,民眾可以不必冒著誤用草藥,或吃進重金屬污染的風險。
8.七葉膽
又名絞股藍、龍鬚藤。為葫蘆科植物絞股藍的全草,屬多年生蔓草植物。七葉膽性味甘寒、但無毒。生產地分布很廣,包括中國大陸陜西南部、長江流域以南各省,都可見到它的蹤跡,又以雲南種類最多。韓國、日本、越南、印尼等地區也有。台灣在600~2000海拔的山谷陰濕處也可見到。
七葉膽的保肝作用來自於七葉膽皂甘(化學結構與人蔘類似)。以吞噬細胞、肝微粒體及血管內皮細胞做氧化試驗,七葉膽皂甘能降低人類嗜中性白血球的超氧化物,陰離子及過氧化氫含量,說明七葉膽可以減緩肝細胞被氧化的情形,增加肝細胞存活機率。
此外,七葉膽還能降低大鼠血中的三酸甘油脂、脂質過氧化物、總膽固醇、磷脂質、麩氨酸焦葡萄酸轉氨脢(GPT)之含量。對於四氯化碳造成的急性肝細胞損傷,七葉膽有明顯的保護功能。
七葉膽在市面上多半以茶包的方式販售,七葉膽偏涼,寒性體質不適合使用。
如果不是茶包、沒有處理過的七葉膽,最好先用熱水煮過再沖泡飲用,加上枸杞、黃耆可以使寒性降低。由於七葉膽有抑制血小板凝集的作用,女性生理期、出血性中風病人、胃出血病人、孕婦等都不建議使用。
9.珍珠草
珍珠草在韓國被視為治肝病的國寶;大陸秦嶺也發現珍珠草蹤跡,中國衛生部研究人員動物實驗證實,珍珠草對B型肝炎及抗肝纖維化有顯著效果。
台灣的醫療團隊,則是以台灣珍珠草(大戟科植物,俗稱葉下株)做實驗室研究,發現葉下珠具有調降腫瘤細胞基因BC1-2的表現,引發細胞凋亡,而對正常細胞沒有任何明顯毒性。
台灣的葉下珠性寒味苦,長期使用易傷脾胃,中醫師多半會搭配其他中藥,降低葉下珠的傷害性。至於珍珠草在國內保健市場,可見的產品多半是和朝鮮薊、樟芝、牛磺酸、蜆等合製成的複方膠囊,訴求降火氣、減少疲勞等功效。
病毒性肝炎,一定要就醫
其實,只要正常飲食、規律作息,一般人不需要刻意補充護肝產品。如果因為工作應酬多、課業壓力大、吃太多成藥,短時間內無法讓受損肝細胞復原,就可以選購衛生署食品衛生處認證的「健康食品」,或是有核備的「食品」,來補充肝臟需要的營養,但仍須定期追蹤肝功能指數(衛生署食品核可資料查詢網站http://www.cgprdi.org.tw/functionalfood/helth_inf/hel_main.asp)。
這些衛生署護肝認證的保肝產品,都是以四氯化碳破壞老鼠肝細胞,強調具有抗氧化與修復受傷肝臟細胞功能。套用在人類,頂多是改善酒精、化學物質或疲勞造成的肝損傷。切記!病毒性肝炎,一定要就醫接受治療。
至於病毒性肝炎的治療方式,目前已有醫藥級的注射型干擾素,以及口服抗病毒藥物,民眾千萬不可捨棄正規治療,一味靠健康食品,以免失去最佳治療黃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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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傷肝?!有影抹?
諮詢/王世晞(好心肝門診中心院長)
撰稿/江敏
去年底紐約時報一篇報導指出,美國因藥物引起的肝衰竭病例中,有近兩成是保健食品引起的。國內雖無類似統計,但國人一直對保健食品有迷思,該如何正確看待這類產品?
一位高中生在保健食品店買一種濃縮的綠茶素,號稱有「燃燒脂肪」效果,他服用後,肝臟嚴重受損,已在換肝的等候名單上。
美國國家衛生研究院的「藥物傷肝網」追蹤2004至2012年共845名因藥物導致肝臟嚴重受損的病人中,2004年因保健食品傷肝的,就有115例,到2012年時已經增加到313例,接近一倍之多,其中有十幾人需要換肝,3人死亡。
研究發現,許多傷肝的保健食品是健身補充品,包括摻雜未標示的類固醇、號稱能增強體力和減肥的草藥丸與粉末。檢驗發現,出問題的保健品有三分之一摻類固醇、85名病患吃過草藥丸或粉末;中年婦女病患中,有三分之二常吃減肥或增強體力食品。病患最常吃的產品是綠茶素。
走進藥妝店或有機養生專賣店,琳瑯滿目的國產、進口保健食品,塞滿一排排的展示櫃,讓人看得眼花撩亂。全球的保健食品消費方興未艾,台灣也沒錯過這波世界性的大潮流。根據財團法人食品工業研究所的調查顯示,台灣保健食品的銷售額在2011年竟高達896億元,而且每年以相當驚人的速度成長。
除了在國內購買健康食品外,許多人出國也會帶些當地的保健食品當「伴手禮」,尤其是從銷售市場最大的美國。事實上,美國大部分的保健食品是不受管制的,甚至有7成保健食品公司並未遵守最基本的品管要求;只有0.3%的產品曾做過充分研究,能清楚標示產品副作用。通常都是在消費者服用後出了問題,才會要求產品下架,如上述紐約時報報導的案例。
保健功效並非指能治療疾病
保健食品不是藥品,消費者不該有過高的期待。「保健食品」其實是一般泛稱,衛生福利部另有立法規範「健康食品」。根據「健康食品管理法」的定義,健康食品是指具有保健功效,並標示或廣告其具該功效之食品。而法規上所說的保健功效,係指能增進民眾健康、減少疾病危害風險,且具有實質科學證據之功效,並非能治療、矯正人類疾病的醫療效能。所以政府嚴格規定,這些產品只能叫做健康食品,不能強調任何療效。而具有醫療效能,可作為治療疾病用的,則屬於「藥品」,受更嚴格的法令規範。
健康食品與藥品的最大不同,在於上市前是否經過人體實驗,以及申請的認證不同。健康食品的廠商只要能提出產品的原料與成分對人體安全無虞、有相關保健作用的文獻證據,就可申請許可證,通過審查後獲得的標章為「健康食品標章」。而藥品須經過動物實驗階段證明有效,還必須接受1到3期各種不同程度的臨床人體實驗,偵測其作用、副作用、臨床效果、安全性之後,才能獲准上市。正因如此,一款藥品在進入市場之前,通常需經多年研究,健康食品則無需如此耗時。
由於健康食品的成分,並非法規中的毒性物質,上市前亦不需經過人體實驗,所以多在販賣、經過市場實際測試後,才會發現一些問題,如有些健康食品與民眾原本就服用的藥物會產生交互作用;或是有些健康食品的主要成分並無害,反而是製造時添加的賦形劑、防腐劑、或複方對人體不利。
有些減肥食品加入甲狀腺素,甲狀腺素雖是合法的藥品,卻不應用於減肥,這種非規範的使用稱為「藥品仿單標示外使用」 (off-label use)。部分保健食品甚至含有未標示的藥物成分,如添加了消炎止痛藥、類固醇、壯陽藥等西藥成分,服用後反而讓民眾忽略身體真正的問題。其實,對肝臟來說,不要特別服用來源不明或未標示成分的保健食品或草藥,攝取均衡而天然的飲食、適當運動,並規律、充足地休息,才是最好的保健方法。
為什麼保健食品也可能加重肝臟負擔?
人體吃下任何食物、藥品,消化之後,無論是養份、化學藥品還是水份、廢物,都會經由胃、小腸、大腸吸收,從肝門靜脈送入人體的「天下第一關」--肝臟。肝臟可說是體內最大的化工廠,進入人體的各種物質與養分,會在此作進一步的分解合成,以及解毒,再將處理完畢的物質,經由血液送往身體各處。也因此,若我們吃進了有毒物質,或是過量攝取營養品或特殊化學物質,都會加重肝臟的工作負擔,甚至傷害肝臟。
GOT、GPT是肝臟裡的酵素,一旦傷肝成分造成肝臟細胞受傷、發炎,酵素就會被釋放到血液裡,抽血檢驗即可檢測到。肝功能異常除非經過仔細觀察與病人、醫師的警覺,否則是難以察覺的。GOT、GPT指數上升一、兩倍,人體通常並無不適感,若再升高,就可能會出現疲勞、倦怠、胃口變差等症狀;若受傷程度再增高,則會黃疸、茶色尿;若猛爆性肝炎嚴重,甚至需肝移植才能挽救性命。
正確保肝之道
1.使用保健食品或健康食品前,先諮詢相關科別醫師、藥師的意見
民眾越容易透過各種通路、方式購買健康食品,須自行承擔的風險也就越大。其實,每個人的身體狀況不同,無論是服用健康食品或藥物,都應該尋求正規醫師、藥師的指示。
2.若長期服用某種健康食品或保健食品 應定期檢查肝功能
已有服用健康食品習慣的民眾,應定期進行健檢,觀察服用後的肝功能指數是否有增高,如有增高,即停止服用。只要肝功能並未受損到肝衰竭的程度,絕大多數肝臟受傷都是可逆的。
3.有B、C肝炎 使用健康食品應更加謹慎
至於B、C肝炎的健康帶原者,肝臟的代謝功能與效率是正常的,在受到藥物毒害的比例上,也未較一般人高,要擔心的是肝臟一旦受損,恢復健康所需的時間會比較長,所以B、C肝族群在使用藥物與健康食品上,應該更加慎重、小心。而已經有肝硬化的民眾,因為「工廠」本身比較弱,處理化學物質的效率會更差,受傷後修復的時間也需要更長,最好不要攝取健康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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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Q&A〕
Q:最近檢查發現我的肝功能指數有些異常,但我並沒有B、C肝,一時之間也查不出原因,我可以吃保健食品來降低肝指數嗎?
A:不建議。在肝功能異常的狀況下攝取保健食品,反而容易加重肝臟負擔。請先檢查自己的飲食與生活,是否有例如酗酒、飲食不均、長期熬夜、體重過重、少運動等狀況,並進行調整。若肝功能異常是脂肪肝所造成的,一定要改變飲食生活的不良習慣、改善脂肪肝,才是正本清源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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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與版權所有:水果日報
竄效期 29保健品過期照賣
吃多恐腹瀉 「芝蘭」業者30萬交保
【綜合報導】國內驚傳有不肖業者,販售美國知名保健食品NOW(健而婷)的過期產品。北巿調查處和北巿衛生局前天搜索直銷商芝蘭企業相關處所,發現該公司進口過期的NOW產品,後竄改有效日期販售,而芝蘭旗下健康食品包括「芝蘭天然高纖」等29種產品也涉竄改有效日期。
檢調前天將負責芝蘭實際經營的楊姓婦人及其兒子約談到案,訊後依涉犯《刑法》詐欺、妨害農工商罪等罪嫌,各諭令3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
圖為芝蘭企業遭檢調查扣的保健食品。台北巿衛生局提供
賣出2小罐就回本
北巿衛生局1月接獲檢舉,指芝蘭將過期的NOW產品竄改有效日期後販售,因涉嫌詐欺罪,北巿衛生局前天與市調處組專案小組,搜索芝蘭辦公室等,發現業者將部分過期的NOW產品竄改有效日期;巿調處並指,芝蘭自國外進口大罐的NOW在台分裝販售,每1大罐可分裝成10小罐、賣出2小罐就回本。記者昨無法確認分裝後每罐售價多少。
北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處長邱秀儀昨說,前天還查獲芝蘭旗下的「芝蘭天然高纖」、「芝蘭深海魚油」等29種食品也涉竄改有效日期、無中文標示、未辦理查驗登記等違法事項。
可要求3倍賠償金
芝蘭主要採網路銷售方式,至昨晚截稿前,無法聯繫上該公司。
北市法務局消費者服務中心主任何修蘭昨說,尚未接獲受害民眾申訴,依法販賣過期商品,除退費外,消費者還可要求商品價格3倍的賠償金,將主動調查。
書田診所胃腸肝膽科主任王志堂說,保健食品過期,效用就可能失效,若拆封分裝,還可能孳生細菌,吃了恐引發腹瀉等腸胃症狀。
消費爭議申訴管道
◎消保處:1950
◎北區(02)2700-1234
◎中區(04)2375-7234
◎南區(07)225-1234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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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與版權所有:華杏廣場
淺談健康食品
華杏編輯部 整理
「健康」,是每個人最大的資本。身體健康,做什麼是都很容易,身體若出了狀況,即便是小小的普通感冒,可能連坐著都頭暈!更別提其他嚴重的疾病了。所以,「追求健康」也成了很盛行的日常課題,其中一個方式就是吃「健康食品」。
健康食品的定義
「健康食品」原本是一個一般日常生活用語,但在1999年公布施行「健康食品管理法」後,已成為法律名詞,自此之後,需取得行政院衛生署健康食品查驗登記許可證,才能稱為健康食品。一般食品是不能隨便廣告或標示為「健康食品」的,或是宣稱具有健康食品的保健功效,違法者需移送法辦。
健康食品的定義,依據健康食品管理法第2條:「健康食品,指具有保健功效,並標示或廣告其具該功效之食品」(全國法規資料庫,2006)。
保健功效的項目
什麼是保健功效?根據健康食品管理法第2條:「……保健功效,係指增進民眾健康、減少疾病危害風險,且具有實質科學證據之功效,非屬治療、矯正人類疾病之醫療效能,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者」(全國法規資料庫,2006)。目前行政院衛生署公告的保健功效共13項,如下(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2010):
1.改善胃腸功能。
2.改善骨質疏鬆功能。
3.牙齒保健功能。
4.免疫調節功能。
5.護肝功能(針對化學性肝損傷)。
6.抗疲勞功能。
7.延緩衰老功能。
8.促進鐵吸收功能。
9.輔助調節血壓功能。
10.不易形成體脂肪功能。
11.輔助調整過敏體質功能。
12.調節血糖功能。
13.調節血脂功能。
另外,也有公告紅麴和魚油的健康食品規格標準。
健康食品查驗登記
健康食品查驗登記採行雙軌制,如下:
第一軌──個案審查:審查需時180天。業者備妥相關文件和資料,如:申請書表、產品原料成分規格含量表、產品的安全評估報告和保健功效評估報告、保健功效成分鑑定報告及其檢驗方法、保健功效安定性試驗報告、產品製程概要、相關研究報告文獻資料、產品包裝標籤及說明書、完整樣品及審查費等,向行政院衛生署提出申請。經健康食品審議會委員審查評估合格後,就可以核發健康食品許可證,通過的產品可取得「衛署健食字號(衛署健食字第A00000號)」,以及健康食品標章〔圖一(A)〕。
第二軌──規格標準審查:審查需時120天。若是產品成分符合行政院衛生署公告的健康食品規格標準,而且學理確立產品保健功效者,就不需進行保健功效評估試驗。審查通過者,可取得「衛署健食規字號(衛署健食規字第000000號)」,以及健康食品標章〔圖一(B)〕。
審查合格之健康食品,需在產品的容器、包裝或說明書上,以中文和通用符號顯著標示品名,內容物名稱及其重量或容量,食品添加物之名稱,核准之功效,許可證字號、「健康食品」字樣及標準圖樣,攝取量、食用時應注意事項及其他必要之警語,有效日期、保存方法及條件,營養成分及含量,廠商名稱、地址等規定事項。但仍然不可提及醫療效能、誇張、不實,或超出許可範圍的保健功效。目前行政院衛生署審核通過的健康食品有200多件,其中衛署健食字的各類健康食品之比例見表一。
表一衛署健食字各類健康食品比例
項目 百分比
調節血脂功能 29.7%
改善胃腸功能 24.4%
免疫調節功能 13.4%
護肝功能(針對化學性肝損傷) 11%
輔助調整過敏體質功能 4.5%
調節血糖功能 3.6%
抗疲勞功能 3.3%
不易形成體脂肪功能 3.3%
牙齒保健功能 2.4%
改善骨質疏鬆功能 2%
促進鐵吸收功能 0.8%
延緩衰老功能 0.8%
輔助調節血壓功能 0.8%
健康食品審議會
健康食品審議會原則上每個月開會一次,由60~70名委員組成,每一任的任期2年,包含毒理學、醫學、藥學、營養學及食品科學等各學術領域之專家學者。開會時,視需要可以邀請其他相關機關,或專家學者、醫師等列席諮商。其任務如下(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2012):
1.審查申請健康食品查驗登記案件之相關文件及資料。
2.審查申請查驗登記健康食品之安全性、保健功效、包裝標示及說明書之確實性。
3.針對健康食品查驗登記申請案件提出評審意見。
要維持身體健康,最重要的是正確、適當的飲食習慣、多樣化食物、適當的運動習慣等,雖然健康食品具有認證的保健功效,但它們都僅是食品,是無法治療疾病的,主要是做為預防保健、減少疾病風險等用途,若是完全依賴健康食品,而忽略正常規律的生活習慣,不管吃再多的健康食品,恐怕都無法擁有健康的身體!而且購買時也要仔細審視相關標示,不要購買來路不明的產品,以免吃下肚後,反而對身體造成損害。
參考文獻
全國法規資料庫(2006,5月17日)‧健康食品管理法‧取自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History.aspx?PCode=L0040012
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2012,3月20日)‧健康食品審議會‧取自http://www.fda.gov.tw/TC/siteContent.aspx?sid=1763
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2010,4月30日)‧健康食品概說‧取自http://www.fda.gov.tw/TC/siteContent.aspx?sid=1776
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2003,12月23日)‧健康食品營養成分及含量之標示方式‧取自http://consumer.fda.gov.tw/Law/D ... = 518&lawid=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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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食品的營養成分及含量標示
健康食品需在包裝容器外表的明顯位置處標示以下內容:
1.「營養標示」之標題。
2.熱量:以大卡為單位表示。
3.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鈉之含量:
i:此處的碳水化合物包含膳食纖維。
ii: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以公克為單位表示。
iii:鈉以毫克為單位表示。
4.其他出現於營養宣稱中之營養素含量:以公制單位表示。
5.廠商自願標示之其他營養素含量。
6.保健功效之相關成分含量:以公制單位表示。
標示事項及方法可參考範例一、二。另外,熱量、營養素、保健功效的相關標示之標示基準以每一份量為單位,且需標示該項產品每包裝的分數。欲知更詳盡的內容,請至食品藥物消費者知識服務網查詢,網址為http://consumer.fda.gov.tw/Law/D ... D=518&lawid=163。
資料來源: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2003,12月23日)‧健康食品營養成分及含量之標示方式‧取自http://consumer.fda.gov.tw/Law/D ... D=518&lawid=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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